然而对于农民的剥削,绝非限于这种突出的案件剥削是一种社会现象,绵延数千载,代代相传,在当日则为文官集团家庭经济的基础官僚家庭用做官的收入放债买田,为构成农村经济的一个重要环节“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富家的没落和贫家的兴起,其间的盛衰迭代,消替流转乃是常见的现象但这种个别成员之间的转变无碍于整个阶级的面貌,社会依然稳定地保持着剥削和被剥削这两个集团海瑞的干预土地所有权,其伦理上的根据和法律上的是非姑且置之不论,只说他以个人的力量,只凭以不怕死的诤谏得来的声名作为资本,而要使整个社会机器停止转动,也就无怪乎不能避免“志大才疏”的评语了
使这位好心的巡抚所更加无法理解的,则是农村的信用贷款不能合理解决的症结我们的帝国缺乏有效的货币制度和商业法律这两个问题不解决,高利贷就无法避免
币制的问题肇始于两百年前开国之初,洪武皇帝下令发行的大明宝钞,既不能兑现,也不能用以交纳田赋其发行的方式也不是通过商业机构,而是通过发放官俸、赏赐官军和赈济灾民等方式流通于社会而且,最根本的问题是在这种通行票据发放的时候,政府并没有任何准备金如果这种发行货币的办法能够成功,那确乎是重新分配财富的最简便的办法了然而事实上其中的奥妙在一开始就被识破,虽然政府严令禁止以金银物货交易,违者治以重罪,民间却置若罔闻宝钞在最初就没有能按照面额使用,数十年后即等于废纸
洪武即位以后,政府曾经铸造过洪武通宝铜钱由于铜钱使用不便,洪武八年乃发行宝钞作为法币这一生财之道既经开辟,政府就不再愿意继续铸钱,以免和法币发生竞争其后由于形格势禁,再度感到铸钱的必要,但许多问题又随之而产生官方没有充分的现金收入,只能少量鼓铸,而所铸成的铜钱又有欠美观和整饬,其后果就只能为私铸大开方便之门各种杂有铅锡、形制滥恶的劣质铜钱充斥于人民的经济生活之中,用者怨声载道,有些人就拒绝使用这种情形造成了通货紧缩,致使商业萧条,失业者不断增加面对这一严重的社会危机,政府不得不承认失败于是无需鼓铸的碎银乃不可遏止地成为公私交易中通用的货币
碎银通货君临于全国人民的经济生活之中,其“政绩”自然也不能完美无缺首先,碎银没有足够数量的铜币作为辅助,零售业极受限制其次,这种货币既非政府的财政机构所统一发行,主管当局就无法作必要的调节,以伸缩全国货币的流通量更为普遍的情况乃是一般富裕的家庭如不放债买田,必将金银埋于地下,或是制成金银器皿首饰(其方便之处,乃是随时可以复原为货币)可是这种趋势,必更促使通货紧缩,使农民借款更加不易以上种种因素刺激了高利贷者的活跃,而追本溯源,却依然要归之于政府的无能好心的巡抚想要用一时的政治力量去解决这些财政和经济政策上的问题,无疑是舍本途末,其结果必然是事与愿违
如果存在有效的商业法律,在信用贷款中还可以使用商业票据,以补足货币的流通量但是本朝法律的重点在于对农民的治理,是以很少有涉及商业的条文合资贸易、违背契约、负债、破产等等,都被看成私人之间的事情而与公众福利无关立法精神既然如此,法律中对于这一方面的规定自然会出现很大的罅漏,因而不可避免地使商业不能得到应有的发展
本朝的官僚政治把这种情形视为当然因为立国以来的财政制度规定了财政收入由低级单位侧面收受为原则,无需乎商业机构来作技术上的辅助地方官所关心的是他们的考成,而考成的主要标准乃是田赋之能否按时如额缴解、社会秩序之能否清平安定扶植私人商业的发展,则照例不在他们的职责范围之内何况商业的发展,如照资本主义的产权法,必须承认私人财产的绝对性这绝对性超过传统的道德观念就这一点,即与“四书”所倡导的宗旨相背海瑞在判决疑案时所持的“与其屈兄,宁屈其弟”等等标准,也显示了他轻视私人财产的绝对性,而坚持维系伦理纲常的前提
可是我们传统经济也另有它的特点财产所有权的维护和遵守契约的义务,不能在大量商业中彻底维持,却最有效地体现于农村中的租佃及抵押上这些契约所涉范围虽小,其不可违背已经成为社会习惯,农村中的士绅耆老就可以保证它们的执行,只有极少数的情况才需要惊动官府因为如果不是这样,整个帝国的农村经济就无从维持所以,海瑞无视于这些成约在经济生活中的权威意义,单凭一己的是非标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