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商海逐浪(一)(2/2)

林军深知如果外资方撤资,发小的公司将会面临巨大的危机,他考虑再三,决定接受发小的邀请,帮助发小解决眼前的困境。

林军进入发小的公司后,先是按照业务行业的特性调整公司的业务模式,接着利用其自身在行业中的人脉资源,很快就帮助公司打开了局面,外资方的董事长也特意来到公司,与林军交换了针对公司业务发展趋势的意见,并颇为赏识林军的业务能力。

外资方的董事长离开后不久,就安排专人来到公司,对林军等人进行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面系统化培训。

但是让林军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他将公司主营业务纳入正轨后的半年左右,公司的股东之间却爆发了严重的冲突。

冲突的起因是公司的一个股东在负责一个业务项目的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业务渠道,私自勾结业务对象,降低业务收费标准,私吞公司应得利益。

问题暴露后,按理说作为公司的初创人,召开公司董事会,商讨并实施问题的解决方案,无非是确定由其他股东按比例增资或引进新股东,收购出现问题股东的股本,并将原股东驱逐出公司董事会。如果个人涉案金额过大,公司还可以启动追偿或报警机制。

但是,公司的二股东却拉着发小,抓住一个小到不起眼的言语冲突的机会,在公司里与出现问题的股东大打出手,准备以一种野蛮的方式驱逐问题股东。

股东们之间发生的矛盾,原本与林军没有什么关系,但就因为二股东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让林军对公司董事会成员的素质产生了怀疑。在林军分别与公司二股东和发小就此交换了意见之后,问题股东也开始拉拢林军。问题股东的做法原因无他,就是瞄着林军是公司主营业务的关键,为了达到报复拆散公司的目的……

在此之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股东之间再次爆发冲突,最终的结果是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