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国子监旧案重启 凌云巧断避锋芒(2/2)

文书生闻言,精神一振,略一思索便道:“学士明鉴!国子监看似清静之地,实则蠹役横行。生员起居、饮食、出入,皆由典簿、斋夫等小吏掌控。那书生暴卒当夜,门窗无损,非外贼所能为。依小人看,八成是内鬼作案,且必与掌管其具体事务之小吏脱不了干系!当从经承小吏及与之过从甚密之生员处查起!”

凌云点头,此分析正合他心中模糊的猜想。当即道:“好!你便随本官同往,戴罪立功。”

一行人即刻奔赴国子监。凌云以钦差之名,召齐所有当日可能在监的生员及一应吏员。他命金吾卫将这两拨人分别隔于彝伦堂东西两庑,不得交谈。随后下令:所有人,务必详细写下案发当晚(兴启五十九年腊月初三)自酉时至子时的所作所为、所见所闻,不得遗漏。

一时间,堂内只剩下纸笔沙沙之声。收上供词后,凌云与文书生仔细翻阅。果然,大多生员和小吏因时隔久远,记忆模糊,所写或语焉不详,或前后矛盾。然而,当翻到小吏的供词时,凌云目光一凝——其中有两人,一名王五,一名赵六,对所查之夜的记述竟异常清晰,细致到几时几分在何处、做何事、见何人,宛若亲笔账册,与旁人迥异。

“事出反常必有妖。”凌云低声道,吩咐文书生:“你去暗中打探,此二吏平日与哪位生员过往最密。”

文书生领命而去,不多时回报:“学士,问出来了。这王五、赵六,与一位黄姓监生关系极笃,常一同饮酒赌钱,颇有通财之谊。”

凌云闻言,心中已然雪亮。黄姓监生……太后也姓黄。此案若深挖下去,恐要牵扯出天潢贵胄,那便不是“分寸”,而是“滔天大祸”了!

他当即坐下,铺开纸笔,奋笔疾书调查结论奏报。文中绝口不提黄姓监生,只言:经查,国子监小吏王五、赵六,因与逝者生前有隙,怀恨在心,于案发当晚,利用职务之便,以不明药物掺入其饮食,致其暴毙。证据列有三:一、二人供词过于清晰,反露破绽,有串供嫌疑;二、二人有作案时机与条件;三、有旁人隐约听闻二人曾对逝者出言不逊。故定此二人为元凶,请旨缉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