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广西贺州地税局长灭门惨案(2/2)
五、从仇恨到谋杀
凌小娟的杀人计划并非一时冲动,而是经过了长时间的精心策划。早在2011年年初,她就开始预谋杀害姐姐一家。她知道,如果姐姐一家人和姐夫的母亲都死了,那么他们的家产就会由凌小云的母亲继承。而凌小云的母亲将来过世后,遗产自然会落到自己手里。
为了实施这个计划,凌小娟需要帮手。她找到了已故大姐的儿子苏可章和女儿苏洁的男朋友刘胜明。苏可章因为母亲的早逝和二姨凌小云的吝啬也对凌小云一家心怀不满,而刘胜明则是为了钱财参与了这个计划。
2011年2月,凌小娟偷偷配了凌小云家的钥匙。5月2日凌晨,凌小娟、苏可章和刘胜明三人趁周家四人熟睡之机,用事先准备好的锤子和尖刀将他们杀害。随后,三人到五楼试图杀害周子雄的母亲和保姆,但因为无法打开五楼的房门而未果。作案后,他们将作案工具等丢入贺江,并清理了现场的血迹和足迹。
六、姐妹反目成仇的根源
凌小娟和凌小云姐妹之间的矛盾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据了解,小时候,林家的二女儿和三女儿关系是最好的,他们经常一起出门,被街坊邻居称为\姐妹花\。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生活境遇的不同,姐妹俩的关系逐渐恶化。
凌小娟在嫁给现任丈夫李凌之前,曾有过一段婚姻,对方是车管所的干部,那时候家里的收入不错,凌小云日子过得远不如她,有时候还要找她借钱。但后来,凌小娟与凌小云先后离婚再嫁,两个人的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凌小云嫁给了地税局局长周子雄,生意也越做越大,甚至盖起了7层高的楼房。而凌小娟则嫁给了老实本分的李凌,家庭经济条件一直不是特别好。这种生活上的落差让凌小娟的心理逐渐失衡,尤其是当她看到姐姐一家的富足生活时,内心充满了嫉妒。
而在凌小云看来,妹妹凌小娟的要求有些过分。她认为自己已经偿还了借款,并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了妹妹一家。两姐妹的性格都很强势,经常会为了经济问题和家务事吵架,积怨越来越深。
七、嫉妒与贪婪的毁灭力量
凌小娟在审讯中多次强调,她并不在乎钱,而是姐姐把钱看得太重,伤害了姐妹之间的感情。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据刘胜明供述,凌小娟在拉拢他和苏可章参与作案时,曾承诺事成之后给他们每人10万元的酬劳。
更讽刺的是,就在案发当晚,凌小娟想给孩子订牛奶,手里却没有钱,于是就给姐姐凌小云打电话索要丈夫的工资。不料,却遭到了拒绝。凌小云不耐烦地对妹妹说:\订奶干什么?我家孩子都没订牛奶,你们喝什么牛奶?\ 这句话彻底激怒了凌小娟,促使她决定在当晚就实施早已计划好的杀人行动。
凌小娟的行为背后,既有对姐姐的嫉妒,也有对财富的贪婪。她以为杀死姐姐一家后,姐姐的财产就会由母亲继承,而母亲去世后,这些财产自然会落到自己手里。这种扭曲的想法最终导致了一场惨绝人寰的悲剧。
八、罪有应得的结局
2011年11月9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凌小娟、苏可章、刘胜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凌小娟等三人提出上诉,但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3年1月24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广西贺州市中级法院对广受关注的\地税分局局长灭门案\主犯凌小娟、苏可章、刘胜明等3人执行死刑。
在整个案件中,最可怜的是凌小娟和凌小云的母亲。当她还在为大女儿的死肝肠寸断时,却被告知凶手就是自己的小女儿和亲外孙。这种双重打击让老人难以承受,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的两个女儿之间会有如此深的仇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