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四川甘洛县连环杀人案(2/2)
四、扭曲心灵下的血腥暴行
随着审讯的深入,张崇新开始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令人震惊的是,他不仅承认杀害了格某、蒙建芳和幸某,还供认了更多令人发指的罪行。据张崇新交代,自1999年6月起,他在城关下菜市场附近先后杀害了11名女性,其中包括6名妇女、3名少女和2名幼女,最小的受害者年仅11岁。
张崇新的作案动机源于一次与女性的冲突。1998年出狱后,他曾试图重新做人,买了一辆三轮车在城关下菜市场拉货谋生。然而,一次意外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一天,他在菜市场与一名骑电动三轮车的妇女发生碰撞,这本是一件小事,但对方却不依不饶,叫来了亲友对他进行了一顿毒打。张崇新被打得昏迷了整整七天七夜,这次经历让他对女性产生了强烈的仇恨和报复心理。
\以前我也是吃苦耐劳的,可那么累,他们还要欺负我。我就产生了这种报复心理,我觉得挣钱太累了,我宁愿杀人去挣钱。\张崇新在审讯中这样说道。他的作案模式逐渐形成:专门挑选在晚上落单的女性,先抢劫后杀人抛尸。如果受害者反抗,他就残忍地将其杀害,并对尸体进行 屋汝。
更令人发指的是,张崇新甚至对一名11岁的小女孩下了毒手。这个小女孩与他并无直接矛盾,但她的母亲经常将垃圾倒在张崇新家的水沟中,导致水沟堵塞。张崇新曾找过小女孩的母亲理论,但对方不仅不听,还辱骂了他。为了报复,张崇新将小女孩骗到家中,用绿色胶皮铝线将其勒死,然后抛尸于阴沟里。
在张崇新看来,杀人已经成为一种快感。他甚至狂妄地对警方说:\如果这次没把我抓住,让我跑脱的话,有可能杀人的手段和数量会越来越多,这点我敢肯定。\他还表示,自从杀了第一个人后,他就知道自己已经没有回头路了,\杀一个人也是死,杀两个人也是死,既然都是死,那么自己看谁不爽,直接杀了就完了。\
五、罪恶的终结与社会反思
2001年8月5日,在张崇新的带领下,警方来到了他埋尸的地点。在那里,他们挖出了6具女尸,而另外两具尸体被张崇新扔进了河中,警方未能打捞上来,但通过调查确认已经被他杀害。这一发现让所有参与调查的警察都感到不寒而栗——这个恶魔在短短两年内竟然犯下了如此多的罪行。
随后,张崇新的前妻也来到公安机关,交出了张崇新这两年来送给她的金银首饰和衣物。经过受害者家属辨认,这些物品正是几名被害女性生前的财物。至此,这起震惊四川的特大恶性连环杀人案终于告破。
检方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张崇新犯有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在庭审过程中,张崇新毫无悔意,甚至当庭宣称\杀人是一种快感\。他的态度激怒了所有受害者家属,他们强烈要求将张崇新千刀万剐以泄心头之恨。
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张崇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当判决宣布时,张崇新仍然没有任何悔意,他甚至对受害者家属说:\杀一个人也是死,杀两个人也是死,既然都是死,那我还不如多杀几个。谁得罪了我,我就杀谁!\
这起案件引起了当地警方的深刻反思。他们意识到,张崇新之所以能够在两年多的时间内连续作案而不被发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当地居民法律意识淡薄。在甘洛县这样一个相对封闭落后的地区,妇女失踪是一件比较常见的事情,很多家属都以为她们是外出打工或被拐卖,因此没有及时报警。如果第一名失踪者的家属能够及时报案,也许后面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案件破获后,甘洛县警方加强了对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警惕性。同时,这起案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弱势群体保护的关注,促使相关部门加强了对社会治安的管理和对失踪人口的追踪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