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湖南汝城“6·19”村民自建房坍塌事故(1/2)

一、4秒惊魂:从热闹街巷到一片废墟

1.1 事发前的平静与异常信号

6月19日是周末,云善村塘介脚组的午后格外安静。街道旁的小饭馆飘着饭菜香,杂货店老板坐在门口扇着扇子,几个老人凑在树荫下下棋。附近商户林先生后来回忆,当天12点40分左右,他正和家人吃饭时突然停了电,“还以为是片区线路检修,吃完出门才看见人山人海,有人喊‘楼塌了’,才知道是塌楼压断了电线”。

没人注意到,这场停电前3分钟,那栋了5年的资料,找了80多人谈话,最后拿出了详细的调查报告。他们的结论是:这不是“天灾”,是彻头彻尾的“人祸”。

3.2 违法建造的4年

这栋楼的主人叫何义勇,房子是他201。

4.3 被问责的单位

? 汝城县自来水公司、郴电国际汝城分公司:被约谈,要求写书面检查;

? 卢阳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向汝城县委县政府作检查;

? 汝城县委县政府:向郴州市委市政府作检查,时任主要负责人被约谈;

? 郴州市监委还向汝城县政府下达了“监察建议书”,要求彻底整改自建房安全问题。

五、警钟:事故后,湖南做了这些改变

5.1 全省范围的“地毯式”排查

2021年6月22日,湖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谢建辉在长沙主持安全生产约谈会,直接点了汝城县的名。会后,全省立刻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地质差的地方,还有那些“又高又窄”“擅自加层”的自建房。

汝城县搞了“一房一责任人”制度,每个村都有网格员,天天巡查自建房。对没验收、有隐患的房子,一律不准出租、经营;对违法建房的,发现一处拆一处。

5.2 规范自建房的“规矩”

湖南省住建厅联合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出台了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监管措施:

? 地质差、超过3层或300平方米的自建房,必须找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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