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贷款管理(1/2)
1993 年初,财政部颁布了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规定——《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规定》。这一规定首次将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和呆账四类,其中后三类被统称为“一逾两呆”,这一分类方式成为了银行业对不良贷款的早期标准。
作为国有银行的农业银行,积极响应并率先执行了这一新规。为了确保全体员工能够深入理解和贯彻这一制度,3 月,支行信贷股组织了一场大型会议,专门针对这一规定进行学习。
这场会议吸引了众多人员的参与,包括全体外勤人员以及内勤的坐班主任和主办会计等。大家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和学习这一重要的制度规定。
为了准确地界定不良贷款,我们需要对其进行明确的划分。具体来说,不良贷款可以被划分为“一逾两呆”,其定义如下:
首先,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到期(包括展期后到期)但尚未归还的贷款。这意味着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其次,呆滞贷款是指逾期超过6个月(即180天)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者借款人已经丧失了还款能力,例如企业关闭、停产等情况。这种贷款的回收难度较大,通常需要采取特殊的措施来处理。
最后,呆账贷款是指符合法定核销条件的贷款,例如借款人破产、死亡且没有遗产可供清偿等情况。这类贷款基本上无法收回,需要进行核销处理。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各营业网点对于当前贷款质量情况的认定往往存在一定的困难。由于各种原因,各网点可能难以明确地划分不良贷款,这给贷款管理和风险控制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就像粮管所、棉花收购站以及供销合作社承担烟叶收购等这类政策性贷款一样,它们都是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来维持运营的。而且,这种贷款的金额还在逐年增加,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乡镇企业贷款中。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些网点的大部分贷款实际上都应该被划分为逾期和呆滞状态了。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基层网点对于呆账的认定却变得异常严格起来。
在回到网点之后,网点主任马不停蹄地组织召开了一次全体人员会议。由于不良贷款的“一逾两呆”认定工作牵涉范围极广,它与每一位贷款客户都息息相关,因此,要想顺利完成这项任务,就必须仰仗内外勤人员之间的紧密协作。
在会议上,经过一番热烈的讨论,大家最终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具体来说,内勤人员将按照借据到期日的情况,对所有贷款客户的到逾期情况进行分类清理。他们会将这些贷款分为三类,并由内勤人员进行直观的统计:第一类是尚未到期的贷款;第二类是逾期时间在 180 天以内的贷款;第三类则是逾期超过 180 天以上的贷款。内勤人员会根据客户的不同情况,分别编制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给外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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