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组建噶夏政府(1/2)

两天后的七月二十,晚上子夜左右,

当藏区地方甘丹颇章政权的实际控制者首任第巴——索南群培,正在家中休息之时,

突然被化身为正义使者的南明大将王玉??,所擒获!

加之拉萨城东北面的当雄县,还有南明李定国麾下的七万强军驻守,

藏区地方甘丹颇章政权的实际控制者首任第巴索南群培,几经考虑后,

于第二日清晨,即公元1651年,南明隆武六年,七月二十一,

下令手下五万藏军向南明大将王玉??投降,

至此,西藏行省首府拉萨城和平回归南明,

四天后,七月二十五,

南明领兵部尚书权的西藏行省之驻藏大臣张煌言,在李定国数万大军的陪同下,进入拉萨城,朝见五世达赖,

张煌言代表大明朝廷与五世达赖和第巴索南群培,三方进行多次会谈,

最终于八月初一,正式达成以下共识:

其一、尊重藏区地方甘丹颇章政权领袖达赖、班禅,两人的领袖地位,永不动摇!

其二、改组藏区地方甘丹颇章政府,

由原来之前的第巴一人摄政,

变为四大噶伦共同理政、驻藏大臣于一旁监督、决策的治理模式!

其三、在亲明派五世达赖的新任侍从官——赤列嘉措的建议下,

任命,赤列嘉措、索南群培、阿香古青、赤钦云丹,为四大噶伦,

组建亲明派的南明西藏行省之噶夏地方自治政府,

四大噶伦,在西藏行省驻藏大臣张煌言的监督下,共同打理西藏噶夏地方自治政府的地方事务,

四人皆为大明正三品官,皆接受正二品西藏行省之驻藏大臣张煌言的节制,

一同负责管理西藏行省的民政、司法事务,及总办西藏行省一切宗教、外事事务!

同时,报备大明中央朝廷,由大明中央最终决策!

噶伦,原为藏区地方政府的高级行政官员,通常为“三僧三俗”六人,

其全称为“噶贡论”,又译为噶布伦,噶卜伦,噶隆,亦称“萨旺”或是“协摆”,

藏文本意,为国师、大臣、宰辅,最早出现在吐蕃松赞干布时期!

吐蕃时期,松赞干布学习大唐政治制度,在中央设立三省六部制,

由此,吐蕃中央出现了九大臣,

后来,九大臣之中权力名列前三名的外戚大臣,与外戚首领,

四人共同辅助吐蕃国王,主持吐蕃国政,为吐蕃最高权力机构,

当时被称为“四大尚论”!

“尚”,是指吐蕃贵族中与王室联姻的家族,享有特殊政治地位。

四大尚论成员,通常来自吐蕃王朝的核心权力阶层,参与国家重大决策,如军事、政治、经济等事务,

即,由四个吐蕃外戚家族,负责辅佐吐蕃国王赞普,决策吐蕃国家事务!

由此,四大尚论辅助吐蕃国王,处理国事的政治制度,代代相传!

当时吐蕃的四大尚族,分别为:

如拉地区的没卢氏,

约如地区的琛氏,

伍如哲、雄巴地区的纳囊氏,

上下查绒地区的蔡邦氏!

后,四大尚论辅政制度,一直传至固始汗、五世达赖所建立的藏区地方甘丹颇章政权之时,改为了“四大噶伦制”!

在藏区地方甘丹颇章政权之内,五世达赖作为政府领袖和佛教领袖,不直接参与地方治理,

由五世达赖的侍从总管,即上任四世达赖的亲信侍从官——索南群培,

代替其行事政治权利,即为“第悉藏巴”,简称为“第巴”,为藏区地方甘丹颇章政权的摄政者,

在其之下,还有四大噶伦,辅助其治理!

由此,吐蕃时期的,国王+四大尚论的治理模式,

变为了原藏区甘丹颇章政权时期的第巴+四大噶伦的地方治理模式,

而达赖、班禅,则为藏区佛教的最高宗教领袖,也是甘丹颇章政权的最高地方政府领袖,高高在上,供人膜拜,为活佛,

但并不直接参与地方政府治理之事!

而之前的甘丹颇章政权的第巴索南群培,所任命的四大噶伦,皆出自于藏区的四大家族!

即,

其一、代表日喀则后藏地区势力的当地贵族——帕拉家族的创始人阿香古青!

帕拉家族于公元1618年建立,

藏堆王噶玛·敦迥旺布与噶玛巴十世曲引多结联盟,推翻了帕珠地方政权,

噶玛·敦迥旺布自称“藏雄结布”(藏堆汗),建立了噶玛噶举巴政权。

为了更好的统治不丹,藏堆王把江孜恰芒地方一座噶举派寺院中的几名喇嘛派到南不丹名叫普拉康的庙堂内当喇嘛,

其中一名喇嘛,就是帕拉家庭的先祖。

公元1642年,五世达赖阿旺洛桑江措在蒙古固始汗势力的支持下,推翻了噶玛噶举巴政权。建立了格鲁派的噶丹颇章政权。

噶玛·敦迥旺布的势力不甘心失败,

于公元1642年和公元1644年,在工布地区和卫藏南地区领导嘎尔巴发动武装斗争。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