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坡上烟烬(1/2)

军用靴的防滑纹终于碾过那截横在路尽头的老树根——这根被风雨啃噬得只剩斑驳木质的树根,表皮像老周手上皲裂的掌纹,沟壑里嵌着经年累月的腐叶碎渣,边缘还挂着几簇半干的苔藓,被靴底一压,便簌簌掉下来几星绿沫。我刻意放慢落脚的力道,让靴跟先触地,再顺着树根的弧度碾过中段,最后是鞋尖——这是老周教的“无声落脚法”,在陌生地形上能最大限度降低声响。坡上的茅草早没过了膝盖,叶片边缘的细锯齿刮过战术裤腿,“沙沙”声里混着露水打湿布料的“嗒嗒”声,裤脚沉甸甸地贴在小腿上,凉意在皮肤下慢慢渗开,像揣了块冰。

风是从东南方向卷过来的,先撞在雷朵集团那栋玻璃幕墙大楼的反光面上,被切割成细碎的气流,再翻过高高低低的矮房往山坡涌。风里裹着的气息像一锅乱炖的杂味:最冲的是集团后山仓库传来的柴油味,呛得人鼻腔发紧——那是连夜装卸军火时,发电机没关紧溢出来的味道,我上周跟着峻右去盯梢时,曾被这味道熏得咳了半宿;接着是远处“夜来香”赌场飘来的劣质香水味,甜得发腻,像把廉价香皂泡在了糖浆里,混着赌客身上的烟味和槟榔渣的腥气,黏糊糊地缠在风里;可等风爬过这半人高的茅草坡,那些喧嚣的气味竟被层层草叶滤去了大半,只剩下带着腐叶和湿土的凉意,像刚从橡胶林深处舀出来的山泉水,顺着衣领的缝隙往脖子里钻,激得我后颈的汗毛瞬间竖成了小刺。

“来了。”

声音突然从坡顶最密的那丛芭茅草后钻出来,压得极低,气音发哑,像喉咙里卡了沙,连尾音都快被风吞了。我下意识地顿住脚,右手悄悄往腰后摸去——那里藏着老周留下的沙漠之鹰,枪柄的橡胶防滑纹早已被手心的冷汗浸得发潮。视线扫过那丛芭茅草:叶片比周围的茅草更宽,颜色深绿得发黑,顶端还挑着未谢的白穗,风一吹就轻轻摇晃,影子投在地上像无数只蠕动的小蛇。远处玻璃幕墙大楼的霓虹灯透过草缝漏下来,在地面上投下斑驳的光斑,忽明忽暗的,像有人在暗处用手电筒打暗号。

我拨开挡路的芭茅草往前走,草叶上的露水“啪嗒”滴在手背上,凉得一缩。茅草缝隙里的光线渐渐亮起来,先看见的是一双沾着红泥的军靴——鞋跟内侧磨得比外侧薄了半公分,鞋尖微微偏向左边,那是辛集兴的靴子,上次在曼德勒码头和人贩子搏斗时,他就是穿着这双鞋踹翻了对方的木船,鞋跟当时就磨出了一道深痕。再往上,才看见他背靠着一块磨平了棱角的青石板坐着,石板上还留着几道浅浅的刻痕——是老周以前教我们认方位时刻的,一道代表东,两道代表西,现在被露水浸得发暗,像淡墨画上去的。

辛集兴的膝盖屈起,小腿上的战术裤沾着块暗红色的污渍——我认得那是血,前天他为了抢一本记着军火交易明细的账本,被峻左的手下用钢管砸破了小腿,当时他硬是咬着牙没吭声,只是把账本紧紧揣在怀里。他怀里松松抱着那把从不离身的改装猎枪,枪管上缠着的蓝白格子防滑布已经洗得发白,边角起了毛球,露出的金属枪管被摩挲得发亮,连上面的烤蓝都磨掉了大半——这布是老周去年冬天帮他缠的,当时辛集兴总抱怨枪管太滑,老周就拆了自己的旧毛巾,剪成长条缠上去,还笑着说“这下抓得稳了”。枪托左侧有个明显的凹痕,那是上个月在废弃仓库里,他为了掩护我抄录数据,用枪托硬生生砸开了一扇生锈的铁门,当时凹痕里还嵌着不少铁屑,他用指甲抠了半天才抠干净。

他面前的草地上摆着个扁扁的铁皮酒壶,壶身被摔得坑坑洼洼,壶盖用细铁丝缠着——这是老周的酒壶!壶身上还留着老周用烟头烫的小圆圈,一个圈代表一两酒,上次在安全屋,他就是用这个壶给我们倒散装白酒,说“这酒烈,能驱寒”。此刻壶口敞着,一股辛辣的玉米酒气混在茅草的清香里飘过来,钻进鼻腔时,我猛地攥紧了拳头——这味道和老周常喝的那种散装白酒一模一样,只是少了老周总往酒里加的那片薄荷叶的清凉。酒气里还带着点淡淡的霉味,想来是壶底剩的酒在潮湿的天气里闷了几天,却更勾人想起老周坐在安全屋灶边,就着咸菜喝酒的模样。

“坐。”辛集兴往旁边挪了挪,膝盖顶了顶石板上的灰尘,立刻空出一块能容人的地方。他的动作有些迟缓,左手扶了下膝盖才坐稳——想来是前天的伤口还没好利索,动的时候牵扯着疼。我挨着他坐下,后背刚贴上青石板,就忍不住打了个寒颤:石板被夜露浸了大半宿,凉得像块冰,寒气顺着脊椎往上爬,瞬间窜到了后颈。我下意识地往他那边凑了凑,肩膀碰到他的胳膊时,立刻感觉到一股暖意——他身上那件军绿色夹克还带着白天在太阳下晒过的余温,布料上的阳光味混着淡淡的枪油味和他身上的汗味,像块临时暖炉,勉强驱散了些夜风带来的寒意。

夹克的肘部有块补丁,是我上个月帮他缝的——当时他在仓库搬货时被铁架勾破了,我就着安全屋的煤油灯,用老周给的粗线缝了个歪歪扭扭的十字补丁,他还笑我“针线活比老周还差”。此刻这块带着余温的补丁贴着我的胳膊,竟让我想起老周坐在旁边看我们缝衣服时的样子:他叼着烟,烟灰簌簌掉在膝盖上,却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说“你们俩凑一起,倒像我那两个没长大的侄子”。

风又刮了过来,吹得芭茅草“哗啦”作响,草叶互相摩擦的声音里,竟掺进了一丝极淡的汽车引擎声,从坡下的土路传来,又很快消失在远处的夜色里。辛集兴的眼神瞬间沉了下来,手不自觉地握紧了猎枪的枪托,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在雷朵集团的地盘上,任何一点异常声响都不能掉以轻心。我也屏住了呼吸,侧耳听着周围的动静,后背虽然还贴着冰凉的石板,手心却因为紧张冒出了汗,悄悄摸向了腰后的沙漠之鹰。

过了几秒,那引擎声没再出现,只有风卷着茅草的声音在耳边回荡。辛集兴松了口气,指腹摩挲着枪托上的凹痕,声音比刚才更哑了些:“刚才在坡下看见辆黑色suv,像是峻右的车,往赌场方向去了。”他顿了顿,拿起地上的酒壶抿了一口,辛辣的酒液滑过喉咙时,他皱了皱眉,“老周以前总说,这坡上的风最灵,能闻出坏人的味道——现在看来,还真是。”

我看着他手里的酒壶,壶口的酒渍已经干了,结成了淡淡的白印,像老周安全屋灶台上的茶渍。风里的玉米酒气又飘了过来,混着茅草的清香,勾得人心里发堵——要是老周还在,此刻应该正坐在我们中间,把酒壶递过来,说“少喝点,留着点力气盯梢”,然后掏出半块压缩饼干,分给我们俩。

辛集兴把酒壶递到我面前,壶口的酒气更浓了些。“尝尝?”他的声音里带着点试探,“老周剩下的最后一点了,本来想留着收网时喝的——现在先喝一口,就当是他陪着我们。”我接过酒壶,指尖碰到壶身的坑洼时,仿佛摸到了老周留下的温度。仰头喝了一小口,辛辣的酒液烧得喉咙发疼,却也让紧绷的神经稍微放松了些,眼眶却突然发热——这味道太熟悉了,熟悉得像老周还在身边,拍着我们的肩膀说“别怕,有我呢”。

坡顶的夜色更浓了,远处玻璃幕墙大楼的霓虹灯依旧闪烁,像一头蛰伏在黑暗里的巨兽,冷冷地盯着我们。我把酒壶递还给辛集兴,肩膀又往他那边靠了靠,感受着那件夹克上的余温——在这充满危险的夜色里,这一点点来自同伴的暖意,还有老周留下的酒气,竟成了我们最坚实的支撑。风还在刮,却不再像刚才那样刺骨,因为我们知道,老周的精神还在,那些未完成的使命,会陪着我们一步步走下去,直到把这片黑暗彻底撕开一道口子,让光透进来。

坡下的雷朵集团总部像座被强行点亮的不夜城,连墙角的青苔都浸在霓虹里泛着诡异的光。主楼顶层那盏雷清荷引以为傲的水晶吊灯最是扎眼——据说那是他从缅甸古董商手里抢来的,几百片切割面在灯光下折射出细碎的光,顺着巨大的落地窗往外泄,在地面上投出一块不规则的光斑,像谁打翻了装碎钻的匣子,亮得晃眼却又透着廉价的奢华。

楼下的停车场被铁丝网围着,黑色的越野车和改装摩托车整齐地排着两列,轮胎上还沾着码头的红泥和仓库的机油,车灯全灭,却像一群伏在暗处的猛兽,车身的金属冷光在夜色里若隐若现,仿佛下一秒就会亮起车灯扑向猎物。四个穿着黑色西装的保镖背着加装了消音器的ak4的标注,想起安全屋里他僵硬的身体,想起他指甲缝里那几缕头发,想起他手里攥着的、我绣的荷花帆布包,眼泪又一次没忍住,“嗒”地滴在笔记本上,晕开了一小片墨迹,刚好盖在“过桥米线”那几个被老周随手写在页边的字上。

辛集兴也沉默着,只是望着云南的方向,手里紧紧攥着猎枪的枪托。风从坡下卷上来,带着赌场的喧嚣,却吹不散我们心里的悲伤。那碗冒着热气的过桥米线,成了老周留在我们记忆里最温暖的画面,也成了我们心里最疼的牵挂——他再也不能带我们去吃了,再也不能笑着看我们抢酸菜了,再也不能拍着肩膀说“管够”了。

我把笔记本小心翼翼地揣进风衣内袋,紧贴着胸口,让它和那本账本、那枚桃木牌靠在一起。那里有老周的体温,有他的赤诚,有他未完成的心愿。“等我们把雷清荷绳之以法,”我轻声说,声音带着哽咽,却异常坚定,“就带着这笔记本,去他老家的米线店,点三碗最正宗的过桥米线,告诉他,任务完成了,我们来赴约了。”

辛集兴点了点头,眼里的悲伤渐渐被坚定取代。坡下的灯火依旧刺眼,可我们知道,老周留下的不只是一本笔记本,还有他的信念和勇气。那些未竟的约定,会变成我们前进的动力,直到把这片黑暗彻底撕开,直到能带着那碗迟到的过桥米线,去告慰他的在天之灵。

风突然陡增了力道,像谁在坡下猛地扯动了无形的绳索,坡顶的芭茅草瞬间被掀得剧烈摇晃——半人高的草秆贴着地面弯折,又倔强地弹起,叶片互相抽打发出“哗啦啦”的巨响,像无数面破鼓在同时擂动,又像低低的呜咽,为我们压在心底的悲伤伴奏。草叶上的露水被风甩得漫天飞,像细小的银雨,砸在战术头盔上“噼啪”作响,顺着盔沿往下淌,在脸颊上划出冰凉的痕。风里还卷来一股熟悉的酸腐气——是橡胶林深处的味道,混着坡下赌场飘来的劣质香水味,却奇异地催生出一股滚烫的火气,从胸腔往喉咙里冲。

远处的雷朵集团总部依旧灯火通明,主楼的玻璃幕墙把霓虹灯的光反射得漫天都是,像打翻了的调色盘,刺得人眼睛发疼。我眯起眼望去,顶层那盏水晶吊灯的光最是扎眼,透过落地窗在地面投出斑驳的亮斑,竟像老周没闭上的眼睛——上次在安全屋见到他时,他的右眼还圆睁着,瞳孔里映着屋顶的破洞,带着未散的不甘,又藏着一丝对我们的期盼,仿佛在说“别停下,接着干”。

我下意识地攥紧了手里的牛皮笔记本,封皮的包浆蹭过掌心,带着老周留下的温度。本子不厚,却沉得像块铅——里面每一页密密麻麻的字迹,都是他在煤油灯下熬红了眼写就的;每一处红笔标注的交易点,都是他冒着生命危险摸查来的;每一个被拐儿童的名字,都是他记在心里、念在嘴边的牵挂。这哪里是一本罪证记录,分明是老周耗尽五年心血攒下的“弹药”,是他用命换来的、能将雷清荷一伙掀翻的希望。指腹蹭过第一页那句“直至将他绳之以法”的刻痕,笔尖压出的凹痕硌得掌心发疼,却也让混沌的脑子瞬间清明。

“我们不能让老周白白牺牲。”我深吸一口气,抬手用袖口狠狠抹掉脸上的泪和露水,布料蹭过胡茬时有些刺痒,声音却从沙哑变得异常坚定,像淬了火的钢。我掰着手指,一字一顿地念出那些名字:“雷清荷这只老狐狸,手上沾着多少人的血;峻左那个刽子手,是他亲手砸弯了老周的枪;还有林晓梅,披着‘受害者’的皮,却当了最毒的帮凶——只要是沾了老周血的,一个都不能漏!”

指尖重重捶在青石板上,震得指节发麻:“我们要把这本子和账本一起交给杨队,把雷清荷的军火网、贩毒线、拐卖窝点全捅出来,让他们在法庭上对着老周的字认罪,让他们蹲一辈子大牢,告慰老周的在天之灵!”

辛集兴猛地抬起头,我借着远处的灯光看清了他的脸——刚才还泛着红的眼眶此刻已经干了,只剩下眼底的红血丝像燃着的火星,迷茫早已被烧得干干净净,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乎凶狠的坚定。他把怀里的改装猎枪攥得更紧,指节因为用力而泛出青白,连枪托上的木纹都嵌进了指缝:“对!绝不能让老周白死!”他的声音比平时高了半分,带着压抑许久的狠劲,“从今天起,你指哪我打哪。要闯雷清荷的仓库,我第一个冲;要盯峻左的梢,我蹲到天荒地老;就算是上刀山下火海,我辛集兴要是皱一下眉头,就对不起老周上次替我挡的那顿打!”

他说着,抬手拍了拍猎枪上的防滑布——那是老周用旧毛巾缠的,边角已经起了毛,却依旧扎实。我想起上次在仓库,他就是抱着这把枪,替我挡在追兵面前,说“你抄账本,我来挡”,像极了老周当年护着我们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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