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5章 明智之四《经务》14 刘大夏(2/2)

2.去中介:让百姓直接对接官府,中间商没了收购渠道,自然就垄断不了。

这就像现在社区里的“团购垄断”——以前只有大团长能对接供应商,小户只能跟团被加价;要是社区直接开放供应商对接,允许小户凑单申报,大团长的垄断自然就破了。

二、核心启示:“遇‘被垄断的难题’,别盯着‘垄断者’,先查‘规则是不是帮了垄断者’”

刘大夏的思路放到现在也超实用,比如遇到这些场景:

- 社区服务:小区的家政服务被几家公司垄断,收费高还服务差。可以像刘大夏那样——社区居委会贴公告,允许所有合规的家政人员登记,居民按需选择,打破“只认几家公司”的规则,服务价格自然会降下来;

- 职场采购:公司的办公用品采购被固定供应商垄断,性价比低。可以改规则:允许员工推荐合规供应商,只要达到基础资质、价格合理就可入选,多几家竞争,供应商就不敢再抬高价格;

- 农产品销售:某地的水果被收购商垄断,压价收购让果农吃亏。可以由当地政府搭建平台,允许果农按“十斤、二十斤”的小批量申报销售,对接外地采购商或电商,果农能卖高价,采购商也能拿到新鲜水果。

简单说就是:“很多垄断不是因为‘人强势’,而是因为‘规则给了特权’。改一改规则,降低普通参与者的门槛,垄断自然就会消失。”

【原文】刘大夏

弘治十年,命户部刘大夏出理边饷。或曰:“北边粮草,半属中贵人子弟经营,公素不与先辈合,恐不免刚以取祸。”大夏曰:“处事以理不以势,俟至彼图之。”既至,召边上父老日夕讲究,边批:要着。遂得其要领。一日,榜榜通衢云:“某仓缺粮若干石,每石给官价若干。凡境内外官民客商之家,但愿输者,米自十石以上,草自百束以上,俱准告。”虽中贵子弟亦不禁。不两月,仓场充牣。盖往时粮百石、草千束方准告,以故中贵子弟争相为市,转买边人粮草,陆续运至,牟利十五。自此法立,有粮草之家自得告输,中贵子弟即欲收籴,无处可得。公有余积,家有余财。

忠宣法诚善,然使不召边上父老日夕讲究,如何得知?能如此虚心访问,实心从善,何官不治?何事不济?昔唐人目台中坐席为“痴床”,谓一坐此床,骄倨如痴。今上官公坐皆“痴床”矣,民间利病,何由上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