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给村长送猪头肉(1/2)
从姐姐李秀兰家回来,天色已经擦黑。院子里飘荡着淡淡的腌肉香气,那是昨天剩下的野猪肉正在用粗盐仔细腌制,准备做成能长久保存的腊肉。母亲王桂芬和大嫂张彩霞还在灶房门口就着最后一点天光忙活,父亲李厚朴和大哥李建国坐在门槛上,就着一碟咸菜疙瘩喝稀粥,脸上的神情是许久未见的松弛。
李卫国走进院子,目光扫过屋檐下挂着的几条腌肉,心里盘算了一下。他走进屋,从今天卖野味换来的钱里数出一些,又把剩下的钱和票仔细包好,交给母亲王桂芬:“娘,这钱您收着,家里该买啥买啥。”
王桂芬接过那沉甸甸的小布包,手都有些颤,连声应着,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仿佛揣着全家的命根子。
李卫国又走到墙角,看着那个被单独放在破筐里的野猪头。猪头已经被初步处理过,毛发褪尽,露出青白色的皮肉,獠牙显得格外狰狞。他弯腰将猪头拎起来,沉甸甸的。
“爹,哥,我出去一趟。”李卫国说道。
李厚朴抬起头,看了看他手里的猪头,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了然,他没多问,只是“嗯”了一声,又低头喝了一口粥。李建国则站起身:“卫国,我跟你一起去?”
“不用,哥,你在家歇着吧,我去去就回。”李卫国笑了笑,拎着猪头走出了院子。
他要去的是村长王福根家。在这个年代的农村,打下大型猎物,将猪头或者最好的一部分送给村里有威望的长辈或者干部,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礼节,代表着尊敬,也蕴含着希望以后能得到照应的意思。李卫国前世身为干部,深谙此道。如今他虽然只是个普通社员,但要想在这个村里更好地立足,甚至将来有所作为,和村长搞好关系是必要的。
王福根家住在村东头,是少数几家盖着半砖半土坯房子的。李卫国走到院门口,敲了敲那扇略显气派的木门。
“谁啊?”里面传来王福根浑厚的声音。
“福根叔,是我,卫国。”李卫国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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