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汰浊留清(1/2)
新朝鼎革,万象更新。随着“摊丁入亩”、“官绅一体纳粮”等核心新政的强力推行并逐渐站稳脚跟,华夏帝国的统治根基日益稳固。然而,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始终悬在朝堂之上,牵动着无数人的神经——那便是对数量庞大的旧夏官员的最终处置。
这些人,如同前朝遗留下的庞大官吏体系,盘根错节,遍布中央与地方。他们之中,有贪腐成性、民怨沸腾的蠹虫;有食古不化、对新政阳奉阴违的顽固派;也有尸位素餐、庸碌无为的冗员;当然,也不乏精通实务、却因身处前朝而不得不随波逐流的能吏。
如何处置他们,关乎新政能否彻底贯彻,关乎政权能否真正实现平稳过渡,更关乎天下士人之心。
启明二年秋,一场由皇帝张枫亲自领导,内阁与监察院主导,针对旧夏官员的全面甄别考核工作,在严肃而保密的气氛中,于承天殿侧殿正式拉开帷幕。
侧殿内,气氛凝重。张枫端坐于御案之后,面色平静无波。下方,内阁总理福伯、监察院实际掌控者墨莺(虽未正式列席,但其整理的密报是重要依据)、以及被临时抽调参与评议的几位重臣如陈谨、方岳等,分列两侧。御案上,堆积如山的,是来自各地监察院暗线、行政州县官员、甚至民间匿名投书(经核实部分)的汇报,以及旧官员的履历档案。
“陛下,”福伯率先开口,声音沉稳,“根据初步统计,原夏朝在京及地方各级官员,共计约两万七千余人。去岁至今,因抗拒新政、贪赃枉法、或能力不济已被革职、查办者,约四千余人。目前尚余两万三千人左右,等待最终甄别。”
张枫微微颔首,目光扫过众人:“诸位爱卿,当知此事关乎国运。朕之原则,早已言明:汰浊留清,量才录用,平稳过渡。 今日,便以此为准绳,议定章程。”
方岳性格刚直,率先表态:“陛下圣明!臣以为,当以《华夏法典》及新政纲纪为尺,严惩不贷!凡有确凿贪腐证据、民愤极大者,无论曾居何职,皆应依法严办,以儆效尤!此乃清浊之首要!”
陈谨则更显审慎:“方尚书所言极是,贪腐之吏,确乃国之蛀虫,不容姑息。然,臣以为,亦需区分情节轻重,主犯从犯。且旧朝官场风气使然,部分官员或迫于形势,或有微瑕,若其确有才干,且愿痛改前非,为新朝效力,是否可给予一线生机,戴罪立功?如此,既可彰显陛下仁德,亦可缓解用人缺口。”
工部尚书徐光远从实务角度补充:“陈尚书言之有理。尤其工部、户部等需专业之才,旧朝中亦不乏精通河工、算学、营造之员。若一概摒弃,恐新政推行反受掣肘。当以‘才’为先,观其能否为新政所用。”
众人各抒己见,争论的焦点在于“惩处”与“录用”的界限与尺度。
张枫静静听着,待众人议论稍歇,才缓缓开口:“诸卿所言,皆有道理。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然,国法如山,亦不可废弛。”
他定了调子:
“第一,严惩首恶,绝不姑息。凡监察院查实,有重大贪腐、草菅人命、顽固抵抗新政且造成恶劣影响者,无论涉及何人,依《华夏法典》从严从重处置!该抄家抄家,该流放流放,该问斩问斩!朕要用这些人的头颅,铸就新朝法治之威!此事,由监察院与刑部(隶属内阁)共同执行,方岳,你要把好法律关。”
“臣,遵旨!”方岳肃然应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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