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章 到“土地注册处”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二)(2/2)
沈卫东记下地址,转身询问 sir:“sir,我现在就去找律师公证,公证完下午过来可以吗?”
sir 笑了笑,说道:“不用太着急,明天上午吧。等你正式办理完产权转移手续,我们会邀请电视、报纸等媒体对你进行采访。你的这份地契可是有历史意义的,不能不宣传啊!”
沈卫东听到 “采访” 二字,有些懵,但很快就明白 sir 的意思了。
难怪他要对自己这么客气 —— 哪是 “地契有历史意义”,这分明是港岛政府想借这事儿做文章。
他抬眼看向 sir,对方眼睛里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算计,那笑容比刚才更热络了些:“沈先生,你可是 1898 年港岛首批官契的现任持有人,这份地契连我们档案库都只存着副本,现在原件重现,还落到合法继承人手里,这可是港岛土地史上的‘活历史’,媒体肯定感兴趣。”
沈卫东心里暗自腹诽:什么 “活历史”,怕不是冲着 “大洼地” 来的。
港岛政府管了三十多年,管不好那片乱地,现在突然冒出个 “合法地主”,正好把这烫手山芋摆到明面上:先借媒体把他沈卫东的名字和 “西环第 14费,港币 300 元(因需调阅 1898 年的原始档案)。
沈卫东没想到办理产权转移的各种费用加一起还不到一万块钱,心里虽然有疑惑,脸上却没显露出来。
他交完费用,签署完最终确认文件。
工作人员将一份盖有港岛政府土地注册处印章的注册证明书交给沈卫东,上面清晰地记录着:西环第 147 号地段产权已转移至沈卫东名下,生效日期为提交申请之日。
“沈先生,恭喜您完成了所有手续。” 工作人员微笑着说,“这份注册证明是您产权的合法凭证,但根据《土地注册条例》,它只证明您的文件已登记并享有优先权,不绝对保证产权无争议。”
沈卫东接过注册证明书,手指轻轻拂过上面的印章,心中既感慨又欣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