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7章 赖账与新布局(2/2)
这可是我们两家律所的首次合作项目,最好能尽快有个明确答复,免得给人留下办事效率低下的印象。
经何塞这么一提醒,罗槟这才恍然想起林墨才是这个项目的负责律师,连忙应道:
我这就联系蓝红,还请你代我向林墨致歉,想必是她那边临时遇到了什么突发状况。
行,你们先处理。何塞得到明确答复后,心满意足地转身离开。
一回到办公室,他就迫不及待地对林墨挑眉道:搞定了!罗槟说马上就会联系蓝红。
情况有变,你先看看这个。林墨却神色凝重地摇了摇头,将手机递了过来。
屏幕上显示着刚刚收到的重磅消息:孙浩瀚突发重病入院,集团暂由其弟孙超越接管,蓝红已被架空,失去实际管理权。
这下可麻烦了,他们该不会想借此机会赖账吧?而且蓝红现在处境艰难,我们这时候催款是不是太不近人情了?
何塞一边将手机递还给林墨,一边忧心忡忡地说道,显然对当前的局面感到十分棘手。
林墨接过手机,神色平静却目光坚定:商场如战场,感情用事解决不了问题。
如果罗槟那边得不到确切答复,就以我的名义给浩瀚超越集团法务部发一份正式律师函。
我与他们素无交情,孙浩瀚的个人健康状况不应影响公司正常运营,该支付的款项必须如期到账。
何幸运正专注地向林墨学习案件处理,听到讨论内容后忍不住蹙眉插话:主任,蓝红女士不仅是罗老师的好友,还是市值数百亿集团的董事长夫人。
我们真的要直接发律师函吗?这样会不会不合适!毕竟浩瀚超越集团之前还是咱们的客户......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林墨斩钉截铁地打断她,随即放缓语气解释道,在我看来,现在正是最佳时机。
不然等浩瀚超越的董事长孙浩瀚病情恶化,集团内部必然动荡,届时孙超越更会肆无忌惮的否认蓝红,追讨欠款的难度只会更大。
何塞眼中闪过一丝了然,立即接话:我明白了。我们并非针对蓝红个人,而是以公司委托人的身份对接法务部,这完全是两码事。
他刻意放慢语速,既是在向何幸运解释,也是在梳理自己的思路:
发律师函并非要立即起诉,而是通过正式渠道提醒对方履行合约义务。
如此巨额的款项,审批流程必然经过孙超越之手。此举就是要让他明白,我们时刻关注着这笔债务,想赖账也得三思而行。
所以律师函的真正价值在于以最小的成本施加压力,既能确认债权关系,又能起到警示作用。
俗话说善律者不讼,真要走到对簿公堂那一步,反而是最不得已的选择。
在错综复杂的商业案件中暗藏诸多玄机,初入行的新人往往难以掌握其中精髓。因此,跟随一位经验丰富的导师至关重要。
但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虚心求教之外,更需要个人在实践中不断领悟和思考,才能真正参透商业案件中的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