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2章 初入仕途 崭露头角(1/2)

第二章:初入仕途 崭露头角

天圣五年(102文书,发现地契上永业田三字墨色深浅不一,显系后来添写。

七月初九,吴育微服至汜水镇。在渡口茶棚里,他听见老农哭诉:那刘管家带着开封府的差役,硬说咱家地契是伪作!又访得当地里正透露:那日他们抬来县衙的,实是前月才从铜匠铺买的新物。这些证词与吴育在国子监研习的《洗冤录》中物证辨伪之法暗合。

返京后,吴育调阅户部鱼鳞图册,发现涉案田亩在太宗至道年间确属民田。他更从刑部存档中找到关键证据:涉事管家五年前曾在洛阳伪造地契被杖责的记录。八月十五中秋,吴育在大理寺公堂升堂问案,当众展示新发现的《太平兴国田籍》,依据《宋刑统·户婚律》占盗侵夺公私田条,将田地判归原主。

此事震动京师。刘美家人连夜求见开封府尹,试图施压。吴育在次日呈送的判牍中特意写道:法者,陛下与天下共守。若以私恩废法,则天下无所措手足。这番掷地有声的言辞传入宫中,刘太后在资政殿对仁宗叹道:刚正不阿,深得法意。特命内侍省赐下紫金鱼袋以示嘉奖。

九月授官时,吏部原拟派吴育出任闲职,但参知政事薛奎在政事堂力争:如此栋梁,岂可置之散地?最终改授吴育权知临安县。离京前,他去恩师孙奭府上辞行。老学士正在病中,仍强撑病体告诫:今之临安,非比寻常。钱氏归宋未久,豪强犹存,当以宽柔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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