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投身红尘中 轻源带接访(2/2)

能不见方清源,我都尽量不见。

但是终究避不过,约莫半个月时间左右,局办通知我,要和方局长一起接访。

我记得那是一个周三的下午,那是山南省公安机关三级厅局长同步接访的固定日期。

接访定于两点半开始,我两点就到信访科等候着。信访科在局一楼,与办证中心相对,是窗口部门。信访科科长顾大同把有关材料递给了我,让我先熟悉熟悉。

拟接访的是两个案件,第一个和我没有关系,是县供销社一名买断工作的人员,要求重新恢复工作。第二件是一名老妇觉得自家孩子量刑过重,到公安机关来要说法。因为第二起是涉及禁毒的案件,所以要求我参加。

14:28的时候,方轻源下楼来到信访科,我和顾大同在大厅里候着他。

“元亮,你给我睁大眼睛看着,等会你才晓得基层的事情,到底应该怎样处理。”见到我之后,方轻源对我说,我今天的任务主要是学习,不仅学,还要认真学,学有所得、学以致用。

说完,他就带着我们进去接访了。

第一个信访人叫赵小川,原本是县供销社的职工,1990年的时候因为犯了点错误,和单位协商离职,得到3万元的离职资金,到南粤省创业,本来发展还算顺利,可2000年的时候一次决策错误,赔得血本无归。

当时因为管理不规范,双方仅仅是口头约定,并没有签什么协议。

输掉底裤的赵小川继续艰难地在南粤生存,偶然一个机会,一次和野律师喝酒的时候,感叹自己选择错误,最终导致身无分文。谁曾想,这名野律师听了赵小川的故事后,却跟发现了新大陆一样。他说,老赵你这个还有戏啊,与其在这边混得不成样子,还不如回去上班呢。

“啊?还可以这种操作?”听了野律师的建议,赵小川当时自己都觉得不可能,说好了协议离职,哪里还有回去的道理,这不被人笑掉大牙吗?

“没有离职协议,就没有任何人敢阻拦你回去上班。”野律师肯定走野路子,他说事实上你肯定是理亏的,但是法律上没亏啊,他们拿不出有法律效应的证据,你就可以去上班不是。

野律师说,这种事你看嘛,闹是一定有效果的,单位不一定回得去,但是“好处”一定有不少。

两人分开后,赵小川回来想了好几天,于是在2001年回家过年的时候,他真的放下面子,厚着脸皮到单位要求返岗。

赵小川决定试一试,反正饭都没得吃的了,面子有何用?

第一次沟通,肯定是不愉快的,供销社的主任大骂赵小川不要脸。赵小川也承认了,他说得很直接,坚持说他现在在外面混不下去了,请领导可怜可怜他,让他回单位上班。

供销社的主任当然不同意,但是赵小川开始耍泼,他说好啊,既然不让我上班,那就请你们拿证据来,拿不出来的话,我明天就开始到单位报到了哦。

“赵小川,尼玛的还要不要脸?”主任骂着娘,把赵小川赶出了办公室。

让人想不到的,赵小川的确不要脸,第二天他还真的人模狗样地到供销社来上班了,就坐在大门那里,笑嘻嘻地迎来送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