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办理资产交接手续(1/2)
资产交接手续的办理地点没有选在冰冷的律师事务所,而是定在了振山邻里中心的大堂。林墨特意将外公的手札、“人情图谱”和侨胞互助金账目摆放在长桌上,周围围坐着周铁根、苏梅、王四海等老伙计,还有三位侨胞家属代表和陈少峰委派的海外联络人,每个人的神情都格外庄重。
负责交接的张律师刚拿出文件,就被周铁根伸手按住:“张律师,在签字之前,我想先给大家念段老林的手札。”他戴上老花镜,翻开泛黄的纸页,“1995年秋,锦堂寄来互助金账本,嘱我保管。夜不能寐,思及侨胞在外漂泊之苦,遂立誓:此金非私产,乃乡亲托命钱,唯有守之、用之、传之,方对得起天地良心。”念到最后,老人的声音已带着哽咽。
张律师深受触动,将原本制式化的交接流程,调整为更具温度的“传承仪式”。他首先宣读了资产证明文件:“经核查,林振山先生代持的‘南洋铁矿’互助金,本金及增值部分共计人民币两百三十六万八千元,相关资金由新加坡华侨互助会托管至今,现依据继承权及侨胞代表意愿,正式移交至林墨女士设立的‘振山侨胞互助基金’名下。”
交接的第一个环节是“账目核验”。苏梅作为资深会计,带着社区财务志愿者,与海外联络人逐笔核对三十年来的资金流向。当翻到1998年的一笔支出记录时,侨胞家属代表李阿姨突然开口:“这笔五百块的汇款,是我妈当年生病时收到的,林爷爷说是南洋的乡亲托他转的,原来就是从互助金里出的。”苏梅点头确认:“这里有林老先生的批注‘李婶独居无依,从互助金支出,无需归还’。”
第二个环节是“责任承接”。林墨接过陈少峰签署的《互助金管理委托书》,同时递交了自己拟定的《基金管理章程》。章程中明确规定:基金设立由社区代表、侨胞代表、老伙计代表组成的监督委员会,每笔支出需经三方签字确认;资金主要用于侨胞家属帮扶、返乡创业扶持和老手艺传承三大方向,年度账目需向全体侨胞及社区公示。
王四海作为监督委员会成员,接过章程认真翻阅,当看到“优先扶持侨胞后代参与老手艺传承”的条款时,他抬起头说:“老林当年就盼着侨胞能落叶归根,现在用互助金帮他们的后代回家创业,这正是他的心愿。”他在章程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旁边很快跟上了周铁根、苏梅和侨胞代表的签名。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