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购买假币(1/2)
在经济活动中,货币作为交换媒介和价值尺度,其真实性与稳定性的维护至关重要。然而,购买假币这一非法行为却严重破坏了货币秩序,损害了金融安全和社会信任。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一法律条文明确将购买假币行为界定为犯罪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刑罚。
行为人必须具有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购买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所购买的货币是伪造的,仍然出于非法占有或使用等目的进行购买。如果行为人因受欺骗而误购假币,则不构成购买假币罪。
行为人实施了购买伪造货币的行为。购买行为可以表现为直接向伪造者购买,也可以通过中间人购买,只要最终目的是获取伪造的货币,都属于购买假币的行为。
购买假币行为侵犯了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货币是国家经济主权的象征,伪造和购买假币破坏了货币的正常流通秩序,损害了国家货币的信誉,因此法律对此类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行为人直接与伪造者或持有假币者联系,以一定价格购买假币。这种形式下,双方通常有明确的交易意愿和价格约定,购买行为具有直接性和明确性。
行为人通过中间人购买假币。中间人可能是不知情的第三方,也可能是与伪造者或持有假币者合谋的参与者。间接购买行为往往更加隐蔽,增加了执法部门查处的难度。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购买假币行为也逐渐向网络空间蔓延。行为人通过社交媒体、暗网等渠道发布购买假币的信息,或与伪造者、持有假币者进行线上交易。网络购买具有跨地域、匿名性等特点,给执法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购买假币行为通常是在秘密状态下进行的,行为人会采取各种手段掩盖其真实意图和交易过程,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购买假币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破坏了货币管理制度,因此具有明显的非法性。购买假币行为不仅损害了公众的利益,还破坏了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购买假币行为直接破坏了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货币是国家经济主权的象征,其真实性和稳定性的维护对于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购买假币行为导致假币在市场上流通,扰乱了货币的正常流通秩序,损害了国家货币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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