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故意损坏财物(2/2)

此案例体现了检察机关对证据的严格审查,避免当事人因虚假陈述而受到不公正追究。

案例?:李某与徐某因厮打导致手机被毁,徐某为获得超额赔偿,提供了虚假的手机型号。检察机关经调查发现证据不足,最终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处理,并对徐某以妨害作证罪立案侦查?。

以上案例展示了故意毁坏财物罪在不同情境下的司法处理结果。根据《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遇到纠纷时,应保持理性,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避免因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毁坏财物的数额和情节严重程度来判定?。

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根据司法解释,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或者毁坏财物三次以上,或者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等情形,均属于“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数额巨大”的标准需结合地方司法解释,通常远高于5000元的立案门槛?。

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后果严重性、认罪态度及是否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因素?。若行为人积极赔偿且获得谅解,可能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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