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2/2)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确“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的刑事责任;

《网络安全法》?:要求网络运营者履行安全管理义务,如建立信息内容审核制度、采取技术措施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等;

《数据安全法》?:规范数据处理活动,明确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对非法获取、泄露数据的行为实施处罚。

“主观明知”的认定标准?:通过行为模式、交易记录、技术特征等综合判断帮助者的主观意图。某法院对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根据被告人的技术背景、交易金额等证据,认定其“明知”他人实施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情节严重”的量化标准?:明确帮助行为的危害程度,如提供技术支持的数量、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某检察院对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根据被告人提供技术支持导致20名受害者遭受财产损失的情节,认定其“情节严重”,提起公诉;

“行刑衔接”机制的完善?: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实现案件线索共享、证据互认。某地市场监管部门发现某公司涉嫌非法收集用户信息,通过平台移送公安机关,最终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