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脱逃罪(1/2)
当一名被判处死刑的囚犯成功越狱,当一名因紧急避险而逃离现场的司机被追捕,当一名被错误羁押的当事人选择自行脱身——这些看似迥异的场景背后,都指向同一个法律概念:脱逃罪。作为刑法体系中一个极具争议的罪名,脱逃罪不仅涉及对司法秩序的维护,更折射出法律与人性、正义与生存之间的深刻矛盾。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刑罚执行场所或押解途中逃脱的行为。这一罪名将主体严格限定为“已进入司法程序”的特定群体,区别于普通民众的逃离行为。例如,2022年某地发生的“孕妇越狱案”中,一名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的孕妇在产检途中逃脱,其行为即构成典型的脱逃罪。
主体要件?:必须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若未被正式羁押(如取保候审期间),则不构成此罪。例如,2023年某地发生的“取保候审者失联案”中,当事人因未被实际关押,其行为未被认定为脱逃罪。
主观要件?:必须具有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处于被关押状态仍主动逃离。过失或被迫逃离(如被劫持)不构成本罪。2021年某监狱发生的“囚犯被劫持案”中,囚犯因被暴力胁迫逃离,最终未被追究脱逃责任。
客观要件?:必须实施了逃离关押场所或押解途中的行为。具体形式包括:
暴力脱逃?:使用器械、殴打等方式强行突破关押设施。例如,2020年某监狱发生的“囚犯持械越狱案”中,三名囚犯用自制的刀具割断电网逃离。
非暴力脱逃?:利用监管漏洞或伪装手段逃离。例如,2019年某医院发生的“囚犯假扮医生逃脱案”中,囚犯通过伪造医疗文件混入医护人员队伍脱逃。
结伙脱逃?:多人共同策划实施。例如,2018年某监狱发生的“五人团伙越狱案”中,五名囚犯通过挖地道的方式集体脱逃。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犯脱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量刑区间适用于大多数非暴力、非结伙的脱逃行为。例如,2022年某地发生的“囚犯趁乱逃脱案”中,囚犯在监狱停电期间混入人群逃离,最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例如,2021年某监狱发生的“暴动越狱案”中,囚犯通过煽动其他囚犯集体冲击监狱大门,最终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例如,2020年某地发生的“持械劫狱案”中,犯罪团伙使用枪支、炸药等工具劫持监狱车辆,最终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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