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使用假币(1/2)
在现代社会的经济脉络中,货币作为交换媒介与价值尺度,其真实性是维系市场信任的基石。然而,总有人试图通过伪造、变造或使用假币来攫取不当利益,这种行为不仅触犯法律,更是一场对个人信用、社会秩序乃至经济生态的慢性自杀。
早期假币往往通过手工绘制或简单印刷完成,特征明显易被识别。但随着科技发展,假币制造技术呈现出“产业化”趋势。犯罪团伙利用高精度印刷设备、特殊纸张和油墨,甚至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真币模板,使假币在触感、水印、安全线等细节上高度仿真。例如,某地破获的假币案中,查获的假币竟能通过部分验钞机的检测,可见其技术之精良。
更令人担忧的是,假币的流通方式日益隐蔽。犯罪者常通过“零钱找换”“小额交易”等场景分散使用,或利用老年人、商贩等警惕性较低的人群进行欺诈。这种“蚂蚁搬家”式的流通,不仅增加了监管难度,更让假币在社会经济中悄然渗透。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某案例为例,张某因使用假币购买商品,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其使用的假币面值累计达5000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这一案例警示公众:使用假币绝非“小事”,而是可能面临牢狱之灾的严重犯罪行为。
假币使用者的行为本质上是“欺诈”,其通过虚假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当假币在市场中流通时,它不仅损害了受害者的经济利益,更动摇了人们对货币的信任。长期来看,这种信任缺失会导致交易成本上升、市场效率下降,最终影响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
假币使用者往往选择在菜市场、小商店等场景下手,这些场所的经营者多为个体户,抗风险能力较弱。一旦收到假币,他们可能面临直接经济损失,甚至因无法追回损失而陷入经营困境。例如,某菜市场摊主因收到一张百元假币,导致当日利润全无,不得不减少进货量,进而影响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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