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少白17(2/2)

“是青王。”

这三个字如同重锤一般,让叶鼎之呆愣在原地。

之前他本想偷偷的来看看潘繁星,便与她装作不认识,自己这条路太难了,他不想连累潘繁星。

如今天启奶茶店对面开了一家丐帮奶茶店,这对于高傲的青王来说意味着什么,不用想都知道。

叶鼎之深吸一口气。

他没有问明明是北蛮神女的潘繁星为何会变成丐帮的管事,脑海却浮现出两年前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两年前。

夏日。

潘繁星来到北蛮,与她一道来的老师与瑾仙与北蛮高手打爽了,把她给忘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草原上除了牛羊多,就是狼与熊。

潘繁星就这么倒霉的遇到了十几只狼。

然而,她并没有害怕。

毕竟,之前老虎都被她竹竿敲成了家猫,如今这群狼,只要被打到,她还能变成骑狼的少女。

她依靠着手里竹竿百分百会命中,一顿输出,成功的骑上了头狼的背上。

本着走过路过不放过,她骑着狼,开始一个个部落敲竹竿。

北蛮信奉狼,认为狼有神性。

而如今有一个骑狼的少女,既不打家劫舍,只是对着草原的小孩一顿敲竹竿。

这些牧民合计之后认为,这是神女在给他们后辈赐福。

从第一个部落离开,她北蛮神女之名,便响彻整个北蛮。

其余北蛮人听说之后,都盼着她能早点去他们部落。

他们也想下一代被神女赐福。

后来不光是小孩,大人也开始排着队让她打两下,不打还不乐意的那种。

潘繁星在北蛮手都快敲肿了。

就在这个时候,遇到了找北蛮高手问剑,受伤倒在路边的叶小凡。

她用竹竿戳了戳地图上名叫叶云的人。

“还活着的吗?”

叶鼎之躺在地上,睁开眼睛,那一刹那,耳边传来一阵嗡鸣声。

眼里只剩下这个身穿鹅黄色衣裙,长得我见犹怜的姑娘,蓝天下,她身后是一片随风摇摆的草原,此时,她正用竹竿戳着他,嘴里在说些什么。

他漆黑的眸子紧紧的看着她,像是要把她记在心里。

潘繁星后退两步,身后的狼群把她护在身前。

本着路边的男人不能捡的江湖规则,想着这人的名字与这一世还有那么一点渊源,扔给他一瓶治疗内伤的药,便骑着狼消失在叶鼎之的面前。

叶鼎之呆呆的拿着手里的药瓶。

只觉得自己见到了仙女,只是,仙女却没有垂青于他。

他把药瓶放在胸口,望着骑着狼,背影都透露着自由的女子,收起了自己的思绪。

他暗自告诫自己,天启还有血海成仇等着他,这等恣意的女子,还是不要靠近,免得为她增添麻烦。

只是,缘分有的时候,就是这么奇妙。

不过几日,他在一处水源烤羊的时候,再次遇到了那个骑狼的少女。

她笑容明媚,整个人在日光下闪闪发光。

叶鼎之控制不住去搭讪,用自己的一身厨艺,成功的混在她身边当她的侍卫。

也是那个时候,他才知道,面前的女子乃是北蛮的神女。

后来,他师父来信,让他回去一趟,他与潘繁星约定,等他事情办完之后,就一直陪着她,给她洗衣做饭。

这辈子只要陪在她身边,那永远缺一角的心,便能被填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