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的作精前妻觉醒了(1/2)
林楚刚来的时候,被一盆兜头浇下的冷水泼醒的。
冰凉的水顺着头发往下淌,糊了满脸,还带着股子井水特有的土腥味。她呛得咳嗽不止,刚想骂娘,耳边就炸开一片尖利的咒骂:
“不要脸的狐狸精!还有脸睡?”
“就是!勾搭野男人,把咱们家属大院的脸都丢尽了!”
“叶营长真是倒了八辈子霉,娶了这么个玩意儿!”
林楚抹了把脸,茫然地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斑驳泛黄的土墙,墙上还贴着张年代的宣传画。身下是硬邦邦的土炕,铺着层薄薄的、带着霉味的褥子。
周围围了一圈人,个个穿着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脸上是毫不掩饰的鄙夷和愤怒。有拎着菜篮子的大妈,有抱着孩子的小媳妇,还有几个半大的小子,正对着她指指点点,扔过来的小石子砸在炕沿上,发出“哒哒”的声响。
“看什么看?”一个烫着卷发、穿着的确良衬衫的女人往前凑了凑,三角眼吊得老高,“林楚,你还有脸瞪我?昨天跟那个‘黄毛’在后山搂搂抱抱,当谁没看见呢?叶营长在前线流血流汗,你倒好在这儿给他戴绿帽子!”
“黄毛?后山?”林楚脑子里嗡嗡作响,七筒,剧情来一个。
她叫林楚,是个城里姑娘,长得好看,高中毕业,在那个年代算是文化人。可她刁蛮任性,眼高于顶,仗着父亲是厂里的小领导,在家属大院里横行霸道。家里给她包办了婚姻,丈夫叫叶煜承,是个从农村出来的营长,黑黢黢的,话不多,浑身带着股子土味,她打心眼儿里瞧不上。
结婚半年,她对叶煜承从来没给过好脸色,饭不做,衣不洗,整天游手好闲,要么跟大院里的人拌嘴,要么就出去鬼混。昨天更是胆大包天,跟一个街面上的闲散人员“黄毛”在后山拉扯,被好几个人撞见了。
而叶煜承,那个被她嫌弃的乡下老公,此刻正在边境执行任务。记忆里,他总是沉默地看着她,眼神里有她看不懂的情绪,却从来没对她发过脾气。她摔了他从老家带的土特产,他捡起来默默收拾好;她骂他是“土包子”,他也只是皱皱眉,转身去给她烧洗脚水。
“我擦嘞,这个世界这么渣?!”林楚在心里哀嚎。这哪儿是过日子,这分明是地狱开局!
穿进了一本年代文里,成了那个活不过三章的恶毒女配!原文里,她因为勾搭“黄毛”被抓包,觉得没脸待下去,偷偷卷了叶煜承的津贴跑了,一路逃到南方,最后在两个男人的争风吃醋里被失手捅死,死得不明不白。
而她的丈夫叶煜承,后来成了战功赫赫的将军。在她跑了之后,一直暗恋他的女医生李梅无微不至地照顾他,陪他走出阴影,最后两人结为夫妻,成了人人羡慕的神仙眷侣。
想到这里,林楚打了个寒颤。不行,绝对不能走原主的老路!
等等……叶煜承?
记忆里突然闪过一张脸。不算顶白,但也不是黑黢黢,是那种常年在太阳下晒出来的健康蜜色。眉眼深邃,鼻梁高挺,尤其是下颌线,清晰得像刀刻出来的。还有那身军装,穿在他身上,肩宽腰窄,衬得双腿又直又长。
哦对了,原文里好像提过一嘴,叶煜承常年训练,身材好得不像话,八块腹肌轮廓分明,手感更是……
林楚的脸“腾”地一下红了。
再想想那个结局——她死得凄惨,叶煜承和白月光幸福美满。凭什么?这老公明明是她的!长得帅,身材好,还会疼人(虽然原主没珍惜),关键是后来还成了将军,这简直是潜力股中的战斗机啊!
“勾住他!必须勾住他!”林楚在心里握紧了拳头。什么“黄毛”,什么南方,都给她滚蛋!她要改剧情,这将军夫人的位置,她坐定了!
“看她那样子,肯定是知道错了!”人群里有人嘀咕。
“知道错有什么用?叶营长多好的人,被她糟践成这样!”
林楚深吸一口气,从炕上爬起来。虽然浑身湿透,头发乱糟糟的,但那张脸确实是顶好看的,此刻带着点狼狈,反而添了几分楚楚可怜。
她没像原主那样撒泼打滚,只是低着头,声音带着点哽咽:“对不起……我知道错了。昨天是我糊涂,以后再也不会了。”
这一下,周围的人倒愣住了。这林楚向来是得理不饶人,什么时候这么低声下气过?
那个烫卷发的女人撇撇嘴:“装给谁看呢?叶营长不在家,你少在这儿演戏!”
林楚抬起头,眼睛红红的,却直视着她:“王嫂子,我知道我以前混账,得罪了不少人。但我保证,从今天起,我一定改。叶煜承在前线保家卫国,我不能给他丢人。”
她的声音不大,但字字清晰,带着股前所未有的认真。
人群渐渐安静下来,有人开始窃窃私语:“看她这样子,好像是真的想通了?”
“谁知道呢,别是又耍什么花招。”
林楚没理会那些议论,径直走到院子里那口井边,拿起扁担,学着记忆里别人的样子,笨拙地打水。冰凉的井水溅在手上,她却觉得心里踏实了不少。
第一步,先洗刷干净自己的名声。
第二步,把叶煜承的心给勾过来。
至于那个白衣天使李梅……林楚挑着水桶,嘴角勾起一抹笑。不好意思,这老公,她抢定了。
傍晚的时候,林楚把家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原本乱糟糟的小屋,被她收拾得干干净净,窗台上还摆了两朵从路边摘的小野花。她又找出叶煜承的旧军装,坐在炕边,借着昏黄的煤油灯,一针一线地缝补起磨破的袖口。
手指被针扎了好几下,渗出细小的血珠,她皱皱眉,吹了吹,继续缝。
“咔哒”一声,门开了。
林楚猛地抬头,心脏“砰砰”狂跳起来。
门口站着个高大的男人,穿着一身迷彩服,沾满了尘土,脸上还有道细小的划痕,正是叶煜承。他显然是临时回来的,手里还拎着个军用水壶,看到屋里的景象,愣住了。
尤其是看到坐在炕边,低着头认真缝衣服的林楚时,他那双深邃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惊讶。
林楚的心跳得更快了。近距离看,这男人比记忆里更有冲击力,那蜜色的皮肤在煤油灯下泛着健康的光泽,眼神沉沉的,像藏着片海。
她赶紧放下针线,站起身,手有些无措地绞着衣角,脸颊发烫:“你……你回来了?”
叶煜承没说话,只是看着她,又看了看被打扫干净的屋子,喉结轻轻滚动了一下。
林楚被他看得更紧张了,脑子里飞速运转,该说点什么?说我错了?说我以后会对你好?
就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叶煜承突然开口,声音带着点沙哑:“吃饭了吗?”
林楚愣了一下,随即摇摇头:“还没……”
他把水壶放在桌上,从背包里掏出个油纸包,打开,里面是几个粗粮馒头,“你先垫垫,我去烧火。”
说完,他转身就要去灶台那边。
“我去!”林楚赶紧拦住他,“你刚回来,累了,歇着吧,我去做饭。”
她抢过叶煜承手里的火柴,红着脸往灶房跑,心里却乐开了花。
有戏!看来这老公,也不是那么难勾嘛。
叶煜承站在原地,看着她略显慌乱的背影,嘴角几不可查地,向上弯了一下。
林楚看着叶煜承转身走向灶台的背影,心里那点因初见而生的慌乱渐渐沉淀下来,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势在必得的笃定。她深吸一口气,快步跟上,从他手里抢过火柴时,指尖不经意擦过他的掌心——温热的触感带着常年握枪磨出的薄茧,让她心跳漏了一拍,脸上却故意装得自然:“你一路回来肯定累坏了,灶房油烟大,我来就行。”
叶煜承的手僵在半空,目光落在她泛红的耳尖上。这半年来,她从未用这样的语气跟他说过话。以前要么是冷嘲热讽,要么是摔摔打打,连正眼瞧他都带着嫌弃。此刻她低着头,碎发垂在脸颊边,露出的脖颈线条纤细,倒显出几分她从未有过的温顺。
“我来吧。”他声音依旧低沉,却没再坚持,只是站在灶房门口,看着她笨手笨脚地引火。火柴划了三根才点燃,火苗“蹭”地窜起来,燎到了她的刘海,她“呀”地一声往后躲,手里的柴火差点掉进灶膛。
叶煜承下意识伸手扶住她的胳膊,掌心的温度透过洗得发白的衬衫渗过来。林楚浑身一僵,抬眼撞进他深邃的眸子里——那里面没有嘲讽,没有不耐烦,只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担忧。
“没事吧?”他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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