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合法的(1/2)

尚·马克闻言双眼布满血丝的吼道:“可是勃朗特是你一手造就的!”

亨利·勒米厄面色一僵,无言以对。

尚·马克愤怒的道:“你总是在为自己的贪婪辩护,你总是觉得西部就该是野蛮和暴力的!可是你忘了,我就是西部人!”

亨利·勒米厄觉得尚·马克的想法很天真,在他看来野蛮和暴力就是西部的特点,无法改变的特点!

亨利·勒米厄被尚·马克的天真逗的哈哈大笑!

亨利·詹金斯并不在意两人的谈话,他转脸看向特拉平道:“特拉平,你怎么选择?”

特拉平依旧板着脸道:“我是圣丹尼斯的警长,您要撤我的职吗,先生?

格兰德·科里根听着俩人的对话,感到有些头疼,这俩人一个死人脸一个榆木脑袋!他觉得以后圣丹尼斯的警局命令一定得直白的不像话才行!他生怕俩人把事儿聊岔劈了,于是道:“特拉平,你可以跟你们的新局长去下面见一下司法部调查局的人了!你们需要配合他们尽快的恢复圣丹尼斯的治安!”

奥利夫·卡尔霍恩夫人的商贸公司,位置就在圣丹尼斯的码头对面,这里本来是个二层厂房,后来闲置之后就被卡尔霍恩夫人给租下来了。

这房子有个问题,就是里面没有隔断!从大门进去之后,立马就没有门了!亨利·詹金斯,特拉平和安德鲁?米尔顿、埃德加?罗斯四个人来到这里的时候直接就上了二楼。

一楼堆放了大量的货物和马车等物资,二楼有一半也是货物,另外一半空间就用作办公。

但是因为面积太大,办公的空间还是有些空荡荡的。

空旷的厂房里,芬恩正在跟邦尼讨论一个非常高大上的问题!

一个城市应该有多少警察?

1901年美国城市警察数量因城市规模差异很大,没有统一标准。以洛杉矶为例,1900年时警官队伍发展到70人,平均每1,500人中有一名警官;到了1903年,警察队伍壮大到200人。其他大城市如纽约、芝加哥等,警力规模也根据城市人口和财政状况有所不同。

当时美国警察制度正处于发展初期,大多数城市警察局规模较小,平均不足100人,许多小城市的警察部门仅有1-2名正规警察。警力配置主要取决于各城市的财政能力和治安需求,没有全国统一的警民比例标准。

芬恩认为,警力不足是治安混乱的最直接原因!他觉得警察数量应该与民众的数量挂钩,每一万民众至少要配备20名警察,如果是治安混乱的地方这个数量甚至可以翻倍!

这个数字他倒不是瞎说的,主要是李明的记忆中,后世中国的警民比例是每万人十四名警察,美国是每万人三十三人。

当然了,这事儿是他跟派出所的朋友喝酒聊天儿聊到的。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为当时他奇怪与为啥人数会差一倍多。

在场的有位公安大学的高材生,给他解释了。因为中国的警察专业性更强,城管和武警分摊了一部分职能。

美国是联邦制,“国内安全” 分为联邦和州两级权限 —— 联邦负责边境、跨州犯罪、反恐;州负责本州治安、灾害处置,没有统一的 “全国性国内安保部队”

美国没有 “武警” 这样的单一建制部队,但通过国民警卫队(武警应急救援部队)、海岸警卫队(武警海警)、cbp 边境巡逻队(武警边防部队)、fbi hrt(类似武警雪豹突击队) 等力量的分工协作,实现了与武警核心职能一致的国内安全保障任务。

核心区别是美国是 “多部门分散承担”,且军事与民事执法严格分离;中国武警是 “统一建制、现役部队、军警合一”,集中承担国内安全核心任务。

简单来讲,武警是部队,美国的类似岗位其实是民兵在干···

而国民警卫队,是属于各州所属的预备役军事部队,士兵平时为民、战时或紧急状态下转为现役,受州长和总统双重指挥,州长可直接调动应对州内灾害 或骚乱,总统可动员参与联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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