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阿岚的婚礼(2/2)

与其相看两厌,不如好聚好散,不歇斯底里,就直接分开。

也没必要翻旧账,男人不愿意再跟你纠缠,说什么都没有用。

更没必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要看淡,要放弃!该放弃就放弃,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做最坏的打算,没必要更狼狈。更别赌人性。

你越是纠缠,他越是觉得你可笑,越是鄙夷你。你就像个自取其辱的小丑。其实抛开感情,要么鱼死网破,要么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

千万别内耗自己。

我会反反复复再爱上一些人,但不再渴望走近他,承受那窒息的结果。

我爱的是那朦胧的情愫,哪怕只是一个简单的眼神。

生命在于一瞬的眼神。

我们没有找到车,那个腼腆的同事突然跑过来跟我们说,他是四组的。然后我们坐上了一辆车,我从车上透过窗户看到他的眼睛,那是一双有感情的眼睛。

虽然可能他至少来了快一年了,但我很少见到他。

突然听到同事的音响里传来“我们行走在这条路的中间,我们行走在这条路的两端”,感觉非常的应景。那是一位长得还很不错的唱歌也很好听的跟我住同楼层的同事,但是平时很少会打招呼,基本上不熟。

其实那位腼腆的同事长得应该只有1米6多一点,但是他看人的眼神就挺干净的,长得也挺可爱的,所以就还蛮有意思的。我们爬山的时候见过他几次,我偶尔也会留意他。他跟阿灵站在一起,甚至说了几句话。当时我爬山太累了,意识有点模糊了。我甚至会有点失望,原来他也是喜欢阿灵的吧。阿灵的身材很好,很多人都喜欢阿灵。阿灵的性格也很好。

我好像会很欣赏他们,但是又不会有那种很喜欢很要往上贴的心情。

我反而慢慢的就自然和惬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