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那些年 那些错过(4)(2/2)
“早知道你哥哥在伦敦,我那两年也不用把蜡烛带回国寄啦,直接给他拿过去就好了,你说是不是?”左再问霍昕然。
“就是呀,'蜡烛姐姐',我和你说,我哥这个人很闷骚的,他什么话都不和人说,他从来都没有交过女朋友,他都喜欢你十几年了,他也从来没说过是不是?”霍昕然特别热情。
“哈哈,'舞步妹妹',十几年前你还没有出生吧?你这么说你哥他不会生气吗?我呀~和你哥哥是神交,一年也说不了几句话的那一种。”左再笑着和霍昕然解释。
霍风的脸上没有一丝不高兴的表情。
霍昕然知道自己说的是对的,她刚想继续说话,左再的电话响了。
“不好意思,我接一个电话啊。”左再对兄妹两人说。
? ?对不起各位。今天就只有这一更。小墨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小墨写的每一章,至少都要经过三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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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无力修改。或许,完美主义者并不太适合写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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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了简介的人说,十一岁的小女孩,一天赚一百四十万美金听起来就很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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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小墨愿意为这个小情节,慢慢地小心翼翼地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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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真的在书中看到这个情节的时候,你甚至会和左再一样,不认为这是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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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墨的书,有真爱粉看了会给朋友推荐书中提到的餐厅,还会搜索小墨描写女主穿的当季衣服的时装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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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们看到了小墨的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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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再多的准备准备,对情节没有帮助的,便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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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给鬼才设计师mcqueen授勋其实就可以写上好大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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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昆是个高傲得连女王的勋章都不想要的人,可是他有严重的恋母情结,他的母亲想要参观女王的宫殿,然后他为此才去领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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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内容,并不无聊,但既然无益于情节,小墨便会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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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墨写书并不想码很多字,赚很多钱。连在文末写几句话都会感到不安。只会写在不算字数的作者的话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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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有人粉丝和我说,霍昕然好讨厌,我请她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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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墨在爱里成长,用爱写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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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真的有点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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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到这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