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烬语(2/2)

阿香在地窖的砖缝里,发现了个陶瓮,里面装着卷焦黑的绢布,是兰若虚的笔迹,上面详细记录了官差如何威逼、如何焚香杀人、如何伪造商人通敌的证据,最后写道:“香可焚,义不可灭,七魄不散,待香显字。”而瓮底的香灰里,埋着块令牌,刻着“提刑司”三个字,木质与宋代“秦桧党羽令牌”的黄杨木完全相同——这是那位秦姓官员的私物,不知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钦氏的后人还在。”兰砚之翻查地方志,脸色骤变,“现在的香料巷文旅开发公司老板,名叫钦子墨,正是那位秦姓官员的三十一世孙,他五年前买下地窖周边地块,一直想拆巷建‘南宋风情园’,多次阻挠对地窖的考古发掘。兰婆婆笔记里提到,他三个月前曾来工坊,借口收购古香,却在沉香炉前停留了整整一夜。兰婆婆的死,绝非偶然。”她想起笔记里的另一句话:“香怕焚,却也能记焚,七香齐燃时,以泪和香,真相自现。”七枚香签对应七位商人,如今六枚已显证,只剩第七枚,而兰婆婆指甲缝里的香屑,与这枚香签上的香粉完全一致——她是在取出第七块香牌时被杀害的。

子夜时分,沉香炉突然“腾”地燃起幽蓝火焰,香脂化作七道香龙,在空中盘旋成个“岳”字,随后俯冲下地窖,地窖的地面应声裂开,露出七具半焚的骸骨,每具骸骨的指骨间都攥着块沉香木,木上刻着“精忠报国”四个字,与岳飞手书完全吻合。

三、香尽魂安

第七天清晨,雨过天晴。兰砚之带着绢布和香牌来到文旅公司,钦子墨正在举办“宋代香料展”,看见这些东西时脸色惨白,借口去仓库想溜走,却被阿香拦住。“你先祖的罪行,该公之于众了。”兰砚之将香牌拍在展台上,“绍兴十三年,秦姓官员不仅杀害无辜商人,还将他们资助岳家军的香材据为己有,先祖用沉香炉记冤,就是要等这天。”

钦子墨突然掀翻展台,抓起一个仿古香薰砸向兰砚之,却被窗外飞来的香灰缠住手腕——那些香灰像有生命般,在他手背上组成“血债”两个字。“放开我!都是八百年前的事了!”他嘶吼着挣扎,七株沉香树突然同时开花,香气凝成七位商人的身影,他们举着香牌的影子投在墙上,与宋代《清明上河图》里的商人形象完全重合,惊得在场游客纷纷驻足。

警察赶到时,钦子墨已经瘫在地上发抖,绢布和香牌完好无损。兰砚之将七块香牌捐给了历史博物馆,专家鉴定后确认,这是研究南宋商业史和岳飞案的重要实物证据,填补了《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关于民间商人支持岳家军的记载空白。而那尊沉香炉,被重新修复后放回工坊,人们在炉底的暗格里,发现了七粒莲子——是商人在窖中最后一次焚香时投入的,碳十四测年与绍兴十三年完全一致。

惊蛰的最后一场雨过后,阳光透过工坊的窗棂,照在沉香炉上,新燃的香雾在光下泛着金色的微粒,与旧香浑然一体。兰砚之把《香谱》和兰婆婆的笔记捐给了档案馆,展柜的灯光下,笔记的纸页间偶尔会落下点香灰,像那些藏在香里的魂,终于能在阳光下轻轻飘落。

每当惊蛰时节,兰砚之总会在清晨燃香,听着香木在炉中“噼啪”燃烧的轻响。她知道,那些藏在香灰里的痛,那些浸在时光里的坚守,终究穿透了八百年的烟尘,在新时代的阳光下,清晰地弥漫——像永不消散的香气,再黑暗的阴谋也无法掩盖正义的芬芳。而那七枚银质香签,被陈列在博物馆的展柜里,签头的“香”字在灯光下闪闪发亮,像在诉说:有些真相,哪怕被香雾笼罩百年,也终将随着香尽灰显,成为永不磨灭的历史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