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打草惊蛇(dǎ cǎo jing shé)(2/2)

郑县令眼前一黑,差点栽倒。

敢情这兴师动众、火烧庙宇抓到的,根本不是李府盗案的贼,而是个想趁机了结赌债烂账的老千!

赵师爷见状,忙打圆场:“大人息怒!此虽非正主,却也歪打正着,抓了个积年老千,不算全无收获……”

话音未落,庙门外又传来一声惨叫!

众人慌忙冲出,只见一个衙役从树上摔了下来,捂着屁股嗷嗷叫:“有……有蛇!好大一条!”

原来,这衙役埋伏在树上,被庙里这番折腾惊动,心神不定,手中水火棍无意中扫到了旁边的草丛——正是“打草”。这一打不要紧,竟惊出一条手腕粗的菜花蛇,吓得他魂飞魄散,从树上跌落。

郑县令气不打一处来:“蛇!蛇!本县要抓的是窃银的‘蛇’,不是这长虫的蛇!”

正闹得不可开交,远处忽然传来急促的锣声:“走水啦!走水啦!李府走水啦!”

众人愕然回头,只见城中李府方向,火光隐约冲天。

郑县令猛然醒悟,一拍大腿:“糟了!中了调虎离山之计!贼人趁咱们全在土地庙,去李府灭迹了!”

等大队人马气喘吁吁赶回李府,火已被扑灭。失火的是账房,烧毁了些账册,但所幸未蔓延。李员外惊魂未定,见县令来了,连忙上前:“大人!方才有人趁乱潜入账房纵火,被护院发现了!人已拿下!”

郑县令忙问:“何人?”

李府管家押上一人——竟是个面白无须的年轻书生,文文弱弱,正瑟瑟发抖。

“这是……”郑县令觉得此人有些眼熟。

李员外咬牙切齿:“此乃犬子的同窗,柳秀才!他……他就是窃银的贼人!”

原来,这柳秀才与李公子交好,常来府中走动,因此熟悉府内路径,连狗都认得他。他因欠下巨额赌债(正是在孙二赖的赌坊输的),铤而走险,偷了银子和玉如意。本已瞒天过海,谁知郑县令贴出告示,说要“既往不咎”,他做贼心虚,以为官府掌握了线索,是在敲山震虎。今日又见衙役倾巢而出埋伏土地庙,更坚信官府要收网了。惶恐之下,决定趁夜烧毁账房,制造混乱,顺便看看有无对自己不利的账目记录。不想李府因失窃加强了戒备,当场被擒。

郑县令听完,半晌无言。

赵师爷讪讪道:“大人,这……这‘打草’倒是打了,‘蛇’也确实惊了……就是惊的方向,有点歪……”

郑县令长叹一声,有气无力地摆手:“罢了罢了,先把这一干人等都带回去吧。”

回到县衙,天已蒙蒙亮。

郑县令瘫坐在太师椅上,身心俱疲。这一夜,他打了“告示”的草,惊出了孙二赖这条“赌债蛇”;又打了“埋伏”的草,惊出了真贼柳秀才这条“盗窃蛇”;最后衙役还打了真草,惊出了菜花蛇……

赵师爷小心翼翼奉上茶:“大人,虽然过程曲折了些,但终究真凶落网,李府失物也悉数追回(在柳秀才住处搜出),还顺带揪出个开黑赌坊的孙二赖。可谓……功德圆满?”

郑县令呷了口茶,幽幽道:“师爷啊,本县现在悟出一个道理。”

“大人请讲。”

“这‘打草惊蛇’,草不能乱打,劲不能使大。打轻了,蛇不惊;打重了……”他指了指自己满头的包、被火燎焦的官袍下摆,以及堂下跪着的三个五花大绑、性质各异的“蛇”,“就容易惊出一窝,还尽是些歪瓜裂枣。”

堂下,柳秀才低声啜泣,孙二赖唉声叹气,只有那菜花蛇被装在笼子里,无辜地吐着信子。

衙门口,闻讯赶来看热闹的百姓越聚越多。王二麻子的炊饼生意格外红火,他一边收钱一边高声吆喝:“瞧一瞧看一看了啊!郑县令妙计安青州,一晚上逮了三条‘蛇’——偷钱的、骗钱的,还有条不花钱的啊!”

众人哄堂大笑。

从此,青州县衙多了条不成文的规矩:凡用“打草惊蛇”之计,须先报备草的种类、粗细、数量,以及预估可能惊出的蛇之品类、长度、毒性。违者,罚俸三月。

而郑德福县令,也因此得了个雅号,人称“郑三蛇”——专抓不按套路出洞的蛇。

至于那晚土地庙的修缮费用,最后是由孙二赖“自愿”捐赠的赌坊非法所得支付。孙二赖在公堂上哭得稀里哗啦:“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就想还个赌债,怎么就还出个庙宇重修工程了……”

退堂后,赵师爷对郑县令感慨:“大人,经此一案,学生也悟出个道理。”

“哦?”

“有些计策,写在兵书上,是锦囊妙计;用在现实里……”他看了眼窗外湛蓝的天,“容易变成连环笑料。”

郑县令深以为然,点头如捣蒜。

从此,青州县的治安竟莫名好了许多——贼人们私下传话:宁可去别处硬碰硬,也别在青州县玩心眼。这里的县令,打草惊蛇都能惊出三条,谁知道下次会惊出什么奇葩来?

而这,大概就是“打草惊蛇”这个成语,在青州县最生动、最爆笑、也最令人难忘的演绎了。

(后记:那只西域獒犬后来被查明,案发当晚被柳秀才用掺了蒙汗药的肉包子收买了。此事成为青州县“不要随便吃陌生人给的食物”教育经典案例,流传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