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法理激荡(2/2)

· 乡规民约的“法理”化:

许多地方的乡约、族规,在德高望重的长者主持下,开始被重新审视和修订,试图剔除其中明显不公、违背人伦的条款,并模仿天幕所述,加入更明确的程序性规定。

· 诉讼行为的增加与复杂化:

一些饱受欺凌的百姓,在得知“律法”应为“公器”后,鼓足勇气走向衙门口鸣冤告状。他们或许依旧胜算渺茫,但这种行为本身,已经开始冲击“官官相护”、“屈死不告状”的旧有生态。讼师这一职业的重要性开始提升。

· “契约精神”的强化:

在商业活动中,白纸黑字的契约变得更加重要。人们开始意识到,明确的约定(合同)本身就是一种“法”,可以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减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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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暗处的激烈反抗与扭曲利用

旧秩序的既得利益者们,绝不会坐视改变。

· 贪官污吏的“法律”武器化: 他们反而利用更精细的法律条文,寻找漏洞,罗织罪名,更“合法”地打击异己、盘剥百姓。

· 地方豪强的“软抵抗”: 他们利用自身在地方的影响力,阻挠新法推行,或通过操控诉讼程序,继续维持其特权。

· 江湖恶势力的“反法治”: 部分魔道人物,甚至故意以践踏法律、挑战秩序为乐,以此彰显其“无法无天”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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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实践榜”的艰难微光

在此背景下,践行“律法之衡”显得尤为艰难而可贵。

· 有退隐官员致力于整理注释前朝律法,着书立说;

· 有侠士不再仅仅手刃仇敌,而是千方百计搜集证据,将恶徒押送官府,并监督审判过程;

· 有书生在乡间无偿为贫苦百姓书写状纸,解读律文……

他们的力量微薄,却代表着在强权与混乱中,对规则与公正的坚守。

法理激荡,秩序重构。天幕投下的这颗种子,正在权力与武力的夹缝中艰难生长。它或许会长成参天大树,或许会中途夭折,但“律法之衡”的理念,已然在这个血与火的世界中,播下了通向更文明秩序的微弱却顽强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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