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监督程序(2/2)
我点点头,贺翔这个思路很清晰,把整个招标过程都覆盖到了:“贺翔这个分阶段监督的想法不错,咱们就按这个框架来细化。
柳玉,你思路比较清晰,做事也比较严谨。你说说,投标前的资质审查,除了现场核查,还能加哪些环节?”
柳玉低头想了想,说:“我觉得可以搞‘双重复核’。首先让招标办的人先初审,把明显不合格的投标文件筛掉;然后从局里抽调不同股室的人,组成复核小组,比如让质监股、工程股、法规股各出一个人,一起复核剩下的文件,这样能避免单个股室审核时出现疏漏,也能互相监督,防止有人徇私。
另外,所有投标单位的名单和初审结果,都应该在局官网和办事大厅公示,让群众也能监督,要是有人发现有问题,能及时举报。”
“这个‘双重复核’和公示的办法好!”王建国眼前一亮,“多股室联合复核,能避免单一部门说了算;
公示出来,让群众盯着,比咱们自己盯着还管用,毕竟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我也觉得这个提议可行,在笔记本上记下来:“行,投标前就按这个来,双重复核+公开公示,资质核查必须落到实处,不能走形式。那评标环节呢?怎么保证专家中立,避免暗箱操作?”
贺翔皱着眉说:“评标专家一般是从县专家库抽的,以前都是提前一天抽,难免会有人提前知道专家名单,找机会打招呼。
我觉得可以把抽签时间改到评标当天早上,而且抽签过程要全程录像,还要邀请监察局的人在场监督,抽完签后直接把专家接到评标现场,中途不允许跟外界联系,这样能最大程度避免有人串通。”
“还有评标现场,”王建国补充道,“除了专家和必要的工作人员,其他人一律不准进,包括咱们局里的人,除非有监察局的同意。评标过程中,所有投标文件都要隐去单位名称,搞‘匿名评标’,专家只看文件内容和数据,不知道哪家是哪家,这样能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另外,评标结果出来后,不能马上公布,要先公示三天,公示期内没人举报,再正式确定中标单位。”
我把这些想法都记下来,越记心里越有底:“匿名评标、当天抽签、监察局监督、结果公示,这几点都得写进监督程序里,把评标环节的漏洞堵死。那中标之后呢?是不是监督就结束了?”
“肯定不能结束!”贺翔连忙说,“有的施工方中标后,会偷工减料、更换建材,比如投标时说用国标钢筋,实际用非标钢筋,要是中标后不监督,之前的功夫就都白费了。
我觉得中标后,咱们质监股要增加巡查频次,每周至少去一次工地,抽检建材和施工质量,还要让施工方定期提交进度报告和质量检测记录,一旦发现问题,马上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直接取消中标资格。”
柳玉也补充道:“可以在监督程序里明确‘责任追溯’制度,不管是投标时的资质审核,还是评标时的打分,再到中标后的巡查,每个环节都要记录责任人,要是以后出了问题,能直接找到是谁负责的,这样大家也能更认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