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法典铸铁律,人间有青天(2/2)

最让人振奋的是京城的一桩强奸案。吏部侍郎的侄子李某,仗着家世,在酒楼调戏民女不成,竟将人拖至后巷施暴。受害者家属报官后,李某的叔父想用钱摆平,甚至威胁警察局“掂量掂量”。警察局局长直接将案卷通过电话报给刑部,苏砚秋亲自督办,顶着压力将李某缉拿归案。

庭审当日,百姓挤满了旁听席。当法官宣读“李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时,旁听席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李某的叔父试图阻挠,却被早就等候在外的警察拿下——新律规定,“包庇、阻挠重案查办者,与主犯同罪”。最终,李某伏法,其叔父被革职流放,百姓们说:“这律法,真是连官亲都敢斩!”

为了让百姓知法、懂法,刑部印刷了百万册《新律通俗读本》,用白话文写成,配着插画,由警察和学堂先生送到家家户户。读本里写着:“遇到侵害,立刻报官;证据在手,律法撑腰;无论对方多有权势,大明律法面前,人人平等。”

在西域的村寨,老人们围着读本,让识字的警员念给他们听;在海东的渔船,渔民们把读本放在船舱,说“要让孩子从小就知道,啥能做,啥碰不得”;在中原的学堂,律法课成了必修课,先生带着学生模拟庭审,让孩子们知道“正义不会缺席”。

苏砚秋巡查各地时,常去牢房看看。从前的牢房里,多是小偷小摸之辈,如今却少见——抢劫偷盗判十年以上的重刑,让许多人不敢再伸手。而那些因重罪入狱的死囚,个个面如死灰,再无往日的嚣张。

“律法不是为了多杀人,是为了少死人。”苏砚秋对刑部尚书说,“重刑如烈火,能烧掉奸邪,也能让人警醒。等百姓都知道‘伸手必被捉,作恶必偿命’,天下自然太平。”

秋收时节,刑部收到各地报喜:全国强奸罪案发率下降九成,拐卖儿童案几乎绝迹,家暴报案后施暴者无一敢再犯,连小偷小摸都少了七成。百姓们走在街上,腰杆挺得更直了;父母带孩子出门,不用再时刻攥紧孩子的手;女子夜晚独行,也敢走没有路灯的小巷了。

洛阳的上元节,花灯如昼。百姓们提着写有“律法安邦”“天下太平”的灯笼,在朱雀大街上游行。有个曾被家暴的妇人,举着灯笼对苏砚秋说:“大人,现在他再也不敢动我一根手指头了,因为他知道,律法比他的拳头硬!”

苏砚秋望着这片灯海,心中一片安宁。他知道,这部浸透了百姓期盼的铁律,终将像灯塔一样,照亮大明的每一个角落,让正义成为寻常,让邪恶无处遁形。而这,正是“人间有青天”的真正含义——不是靠某个人的清明,而是靠铁一般的律法,护佑着每一个平凡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