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沐瑾瑜——海牙博弈(1/2)

荷兰,海牙。这座被称为“国际法之都”的城市,弥漫着一种庄重、克制而又充满张力的气氛。和平宫庄严矗立,来自世界各国的法律精英们在此穿梭,他们的唇枪舌剑,决定着跨国公司的命运、国家间的争端,乃至国际规则的走向。

沐瑾瑜下榻在距离和平宫不远的一家历史悠久的酒店,房间的窗户正对着一条安静的运河。环境优雅,但他的内心却丝毫不敢放松。国际商事仲裁院(a)的核心规则修订专家小组会议,就在和平宫附属的会议中心举行。

会议室内,椭圆形的长桌旁,坐着来自十五个不同法系的二十五位专家。他们中有白发苍苍、着作等身的法学泰斗,有曾任国际法院法官的权威人士,也有像沐瑾瑜这样、代表新兴力量和不同法律文化视角的年轻学者与实践者。会议气氛表面礼貌,实则暗流涌动。

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如何平衡仲裁的效率与程序的公正性?如何在仲裁中处理涉及人工智能生成证据、数字货币交易等新型问题?以及,最为敏感的,如何界定和限制国家基于“公共政策”或“国家安全”理由对国际商事仲裁的干预?

沐瑾瑜很快发现,来自欧美传统强国的专家,大多倾向于进一步强化仲裁的“去本地化”和“终局性”,限制国家主权在仲裁中的体现,并为跨国资本和科技巨头的利益张目。而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专家,则更强调维护国家规制权和对本国弱势当事方的保护。

沐瑾瑜代表的立场需要极其精准和巧妙。他既要维护国际商事仲裁的基本精神和效率价值,吸引更多国际商业活动选择仲裁,这符合中国深度参与全球化的利益;同时,他又必须坚决扞卫国家在涉及根本安全和发展利益问题上的正当权利,不能任由仲裁庭无限扩大其管辖权,侵蚀国家主权。

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讨论到“国家安全例外”条款的模糊性问题时,一位来自某欧洲大国的、资历极老的专家,查尔斯·惠灵顿爵士,用一种近乎傲慢的语气阐述了他的观点:“……‘国家安全’这个概念,在现代商业社会中,正被某些国家滥用,成为逃避合同义务和保护主义的借口。我们必须制定清晰、狭窄的例外清单,并由仲裁庭进行实质性审查,否则仲裁的权威性将荡然无存!”

这番言论,立刻引来了几位来自发展中国家专家的反驳,但他们的论述在惠灵顿爵士引经据典、逻辑严密的攻势下,显得有些苍白。

沐瑾瑜静静地听着,没有急于发言。他仔细分析着惠灵顿爵士论点中的漏洞,以及其背后所代表的利益诉求。轮到他发言时,他站起身,语气平和而坚定,带着东方学者特有的沉稳:

“感谢主席。我理解惠灵顿爵士对仲裁权威性和效率的关切。然而,我们必须承认一个基本事实:国际商事仲裁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主权国家构成的国际社会基础。‘国家安全’概念确实存在模糊性,但这恰恰反映了国际关系的复杂性和各国国情、发展阶段与核心利益的差异性。”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在场的专家:“试图用一个僵化的、由少数国家主导制定的‘清单’来界定所有国家的安全关切,这不仅在法理上值得商榷,在实践上也可能会产生更大的不确定性和不公正。这无异于削足适履。”

他引用了国际法上关于国家主权平等和不干涉内政的基本原则,并结合了几个着名的、涉及资源、网络、关键基础设施等新型安全领域的案例,论证了“国家安全”概念的动态发展和内在合理性。“我认为,我们工作的方向,不应该是试图剥夺国家界定自身核心安全利益的权力,而是应该致力于构建一个更完善的、平衡的程序性框架。比如,当一方援引国家安全例外时,应承担相应的初步举证责任,并接受仲裁庭在程序正当性方面的审查,但最终的判断权,应尊重该国在符合国际法基本原则下的合理解释。”

他的发言,逻辑清晰,论据扎实,既没有全盘否定对方的担忧,又坚定地守住了底线,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替代方案。会场出现了短暂的沉默。几位发展中国家的专家投来赞许的目光,而惠灵顿爵士则微微皱起了眉头,重新审视着这个来自东方的年轻对手。

第一次交锋,沐瑾瑜站稳了脚跟。但他知道,这仅仅是开始。接下来的小组讨论、草案撰写,才是真正的硬仗。各方势力会通过无数的修正案、脚注、非正式磋商,来进行更细微的角力和利益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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