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雷霆行动(1/2)
林枫的实名举报信和附带的铁证,如同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在省纪委内部引起了轩然大波。省纪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鉴于案情重大、涉及已落马厅级干部孙福海且可能牵扯人命,会议决定成立由一位经验丰富的副书记挂帅的“9·15”专案组,跨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秘密展开调查。
专案组首先对林枫提供的账本复印件、白条等证据进行了技术鉴定,确认其真实性。随后,兵分多路,悄无声息地展开外围核查。一组人秘密提审了在押的孙福海和林国栋,就账本中记录的可疑款项进行突击审讯;另一组人则远赴红旗公社旧址,调取封存多年的原始会计凭证进行比对;还有一组人则对账本中提到的“李四”等资金流向终点进行追查。
在铁证面前,孙福海和林国栋起初还百般抵赖,妄图将责任推给已故的林为民或归咎于“历史遗留问题”。但当审讯人员抛出那张有他们亲笔签名的白条和记录着“封口费”及时间点的关键纸条时,两人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尤其是当专案组明确告知他们,正在重新调查林为民死亡事件时,做贼心虚的恐惧彻底击垮了他们。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和政策攻心,林国栋首先撑不住了,为了争取宽大处理,他痛哭流涕地交代了部分犯罪事实:承认了在孙福海的指使下,虚报建材价格、套取工程款并进行私分的事实。但对于林为民的死亡,他眼神闪烁,语焉不详,只说是“意外”,将主要责任推给了孙福海。
专案组抓住突破口,加大对孙福海的审讯力度。面对同伙的指证和如山铁证,孙福海自知无法狡辩,但关于林为民之死,他依然咬紧牙关,拒不承认谋杀,只承认是“工作失误导致事故”,企图规避最严重的罪责。
然而,专案组并没有局限于口供。外围调查组取得了重大进展!他们在红旗公社尘封的档案室里,奇迹般地找到了当年水库工地的一份原始施工日志残卷,其中一天(林为民出事前一天)的记录模糊提到“边坡有松动迹象,林工要求暂停施工,进行处理”,但第二天的记录就变成了“意外事故”,笔迹仓促。更关键的是,他们在追查“李四”账户资金流向时,发现有一笔钱在林为民出事前一天,被取出后由林国栋经手,给了当时工地的一个吊车司机!而那个吊车司机,在事发后不久就举家迁往外地,音讯全无。
这一发现,让谋杀嫌疑急剧上升!专案组立刻将调查重点转向追查那名失踪的吊车司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大数据比对和全国协查,终于在南方某省一个偏僻小镇找到了化名隐居的吊车司机王某。
当专案组人员如同神兵天降般出现在王某面前时,他当场瘫软在地。在强大的心理压力和确凿证据面前(银行取款记录、林国栋的指认等),王某交代了骇人听闻的真相:事发前一天,林国栋找到他,给了他一笔钱,让他在次日操作吊车时,在林为民检查边坡的特定时刻,“不小心”让吊臂发生一点“意外”摆动,撞击松动边坡,制造事故假象。林国栋向他保证,只是吓唬一下,不会出人命。王某利欲熏心,照做了,没想到真的造成了林为民死亡。事后,他害怕不已,在林国栋的安排下连夜逃离。
至此,案情基本明朗!孙福海、林国栋不仅涉嫌重大贪污受贿,更涉嫌共同策划、指使他人故意杀人(间接故意)!这是性质极其恶劣的罪行!
消息层层上报,省政法委、省委主要领导震怒,批示要求依法从严从快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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