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律法为桥与心结初解(1/2)
《工律新章》的编纂,如同一道无形的桥梁,将原本渐行渐远的丞相府与长公子势力重新连接起来。旨意下达后,李斯展现出了极高的效率,三日内便组建了一个由丞相府长史、廷尉府法曹以及天工苑代表王绾、治粟内史丞萧何共同参与的编纂小组。首次议事,便设在了丞相府的偏厅。
扶苏依约而至,这是他重生以来,第一次以平等合作的身份,踏入李斯的权力中心。厅内陈设简朴而庄重,弥漫着竹简和墨汁特有的味道,与天工苑那股混合着木料、金属和淡淡硫磺气息的活力截然不同。
李斯亲自在门口相迎,态度恭敬却不卑不亢:“有劳长公子亲至。”
“丞相主持立法,关乎国策,扶苏岂能不至。”扶苏微笑还礼,目光平静地扫过厅内众人,尤其在萧何和王绾身上略作停留,微微颔首。
议事开始,李斯并未急于抛出自己的草案,而是先请天工苑和治粟内史方面阐述现状与需求。
王绾首先发言,详细说明了天工苑目前内部实行的贡献评定、保密条例以及产出分配的大致原则。他言辞恳切,既强调了激励匠人创新的重要性,也点明了技术扩散与保密的两难。萧何则从宏观管理和财政角度,提出了对新物产税收、官营与民营分工的初步构想。
李斯听得极为认真,不时发问,问题都切中要害,显露出他对实务并非一无所知,甚至颇有见地。他带来的法曹官员则飞速记录,偶尔补充相关秦律旧例。
扶苏大多时间沉默聆听,观察着李斯。此时的李斯,专注、精明、务实,与记忆中那个在沙丘之变中矫诏篡逆、冷酷无情的权臣形象似乎重叠不上。眼前的他,更像一个致力于将混乱纳入秩序的法家能吏。
轮到李斯阐述框架时,他拿出了一份提纲。
“臣以为,《工律新章》之核心,在于‘定分止争’。”李斯开宗明义,“其一,定‘名分’。需明确‘格物’产出之归属。官营匠作所出,自然归朝廷;天工苑所出,因其特殊,或可定为‘宫苑特制’,其调配由陛下与公子定夺,然其大规模推广仿制之利,当如何分割,需有定例。私人匠作若有创新,又当如何?”
“其二,定‘赏罚’。需设立‘工师’等级,对应爵禄、田宅。技艺创新、解决难题者,当予重赏,其标准需量化,避免人为主观。反之,玩忽职守、泄露机密者,惩处亦需明确,较常律加重,以儆效尤。”
“其三,定‘流转’。技艺可否传授?传授于何人?收取何酬?各地工坊欲仿制利民之物,是需向天工苑缴纳‘技授之费’,还是由朝廷统一调度?此中关节,需细致厘清,方能既推广良技,又不损创制之心。”
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几乎涵盖了扶苏所能想到的所有关键点。甚至,李斯在某些方面的考虑,比扶苏自己更为周全,尤其是如何将这套新体系无缝嵌入现有的秦法框架内,避免造成制度上的撕裂。
“丞相思虑周详,扶苏佩服。”扶苏由衷说道。抛开个人恩怨,李斯的才能,确实堪称帝国柱石。
“公子过誉。”李斯微微欠身,“此乃臣分内之事。只是,律法之定,关乎万千匠人生计与朝廷利益,细节之处,还需与公子、萧丞、王令丞反复推敲。譬如,这‘技授之费’比例,这‘工师’等级与军功爵位如何对应,皆需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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