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细灰显迹辨双踪,双案对勘定同谋(1/2)

天刚破晓,汴京城西的街巷还浸在薄雾里,沈墨已带着赵六、李三赶到张老财府邸。府衙的值守捕快见三人来,连忙开门:“沈捕快,按您的吩咐,昨夜没让任何人进正厅,现场都保持着原样。” 沈墨点头致谢,从行囊里取出布包,里面是细筛过的草木灰、丈量用的木尺、记录用的麻纸和炭笔 —— 这些都是他连夜准备的勘查工具。

“赵六,把草木灰沿墙根、门窗两侧、案几周围均匀撒开,厚度要薄,能显痕迹就行,别破坏原有印记。” 沈墨蹲下身,示范着将灰撒在门槛内侧,“重点是进出口和死者遇害的核心区域,凶手作案时必然会在这些地方留下足迹。” 赵六领命,小心翼翼地捧着灰盆,按沈墨的要求慢慢撒布,动作比往日粗笨的模样轻柔了许多,生怕吹散了潜在的痕迹。

李三则提着验尸箱,再次来到张老财遇害的梨花木椅旁。他取出放大镜(注:宋代已有简易琉璃放大镜,用于验尸查勘),仔细查看椅面、扶手和地面的缝隙,之前发现的褐色粉末已收集封存,此刻他专注于寻找是否有遗漏的残留物。“沈捕快,你看这里。” 李三突然开口,指着椅腿与地面接触的角落,“有极淡的拖拽痕迹,像是凶手作案后挪动过椅子,试图掩盖什么。”

沈墨凑近查看,果然见地面有一道浅痕,被草木灰覆盖后更显清晰。他用木尺丈量痕迹长度:“约两尺,方向朝向窗户,看来凶手可能是从窗户逃窜,临走前动过椅子。” 他顺着痕迹走向窗户,果然在窗台上也发现了半枚模糊的草鞋印,与昨日在正厅发现的草鞋足迹纹路一致。

随着草木灰逐渐铺好,更多痕迹显露出来。正厅中央除了死者张老财的方头布鞋印,还有两种清晰的陌生足迹:一种是布鞋印,鞋长约七寸,纹路细密,步幅较小,每步间距约一尺五,足迹边缘较轻,足尖着力明显,推测是体型瘦小、动作灵活之人所留;另一种是草鞋印,鞋长约八寸半,鞋底沾有细小的河泥和沙砾,步幅较大,间距约两尺,足跟着力深重,边缘有磨损痕迹,应是常年劳作、体型健硕的成年男子留下的。

“赵六,你用炭笔把这两种足迹拓在麻纸上,标注好位置和尺寸。” 沈墨一边说,一边用木尺测量鞋印的宽度和深度,“布鞋印深度均匀,说明此人落脚轻盈,可能是主犯,负责潜入和行凶;草鞋印深度不均,足跟偏重,像是在门口望风或协助搬运,应为帮凶。”

赵六趴在地上,仔细描摹足迹,嘴里还念叨着:“这布鞋印真小,会不会是个姑娘?草鞋印倒像是常年在地里干活的农户,河泥味还没散呢。” 沈墨摇头:“不一定是姑娘,少年或身形瘦小的男子也有可能。关键是这两种足迹在进出口和核心区域都有交叉,说明两人是协同作案,绝非单独行动。”

勘查过半,孙七带着王忠匆匆赶来,手里捧着一叠账目和图纸。“沈哥,这是张老财的放贷账本,苏文兄帮着从府衙调出来的,还有汴京周边磨坊的分布草图。” 孙七将账本递给沈墨,“王忠哥查了,张老财三年前逼死刘老实后,还吞并了刘家的三亩薄田,周边农户都怕他,不少人欠了他的高利贷,怨气很重。”

沈墨翻看账本,上面密密麻麻记着借贷人的姓名、数额和利息,许多账目旁都画着红圈,标注 “逾期未还”,其中不乏像刘老实这样被逼迫变卖田产的农户。“这些借贷记录是重要线索,但不能仅凭怨气定案。” 沈墨指着麻纸上的足迹拓片,“你把这两种足迹的尺寸和特征记下来,对比一下是否有借贷农户的鞋码吻合。”

孙七刚拿出台账记录,李三又有了新发现。他在窗户外侧的泥土里,除了草鞋印,还找到了几根细小的麻绳纤维,与昨日在赵元宝放贷铺后巷发现的草绳材质一致。“沈捕快,这麻绳纤维和草鞋的材质相同,都是常见的苎麻,看来凶手用的是同一批作案工具。” 李三将纤维小心收好,“另外,那褐色粉末经初步检验,排除了砒霜、断肠草等常见毒物,可能是某种混合了麦麸的慢性毒物,需进一步化验。”

“麦麸…… 麻绳…… 草鞋…… 河泥……” 沈墨将这些线索串联起来,心里渐渐有了轮廓,“凶手应该是与农业、磨坊相关的人,常年接触这些东西,且熟悉汴京的地理环境,知道从后门或窗户潜入不易被发现。” 他转头对王忠道:“你带着足迹拓片,去城郊走访刘二所在的磨坊,问问附近农户是否有穿这种尺寸布鞋和草鞋的人,尤其是近期有异常行踪的。”

王忠领命离去后,沈墨决定立刻前往赵元宝的放贷铺,对比两处现场的足迹是否一致。赵元宝的放贷铺位于城南热闹的商业街,案发后已被封锁,门口还围了些看热闹的百姓。沈墨三人挤开人群,走进铺内,这里的陈设比张老财家简陋,核心区域是柜台后的账房,赵元宝便是在账房内遇害的。

“按同样的方法撒灰。” 沈墨吩咐道。赵六熟练地铺开草木灰,很快,两种熟悉的足迹再次出现 —— 布鞋印和草鞋印,尺寸、纹路与张老财家的完全吻合,只是草鞋印上的河泥更少,多了些街面的尘土。“沈捕快,没错!就是同一伙人干的!” 赵六兴奋地指着足迹,“你看这布鞋印的步幅和着力特征,跟张老财家的一模一样,连足尖的磨损痕迹都相同。”

李三在账房的桌案下,同样发现了少量褐色粉末和麦麸颗粒,与张老财家的残留物完全一致。“两处现场的物证高度吻合,足以证明是同一团伙作案,且作案手法相同:由体型瘦小的主犯潜入行凶,健硕的帮凶在外望风,作案后留下钱形符号,带有明显的报复性质。” 李三语气肯定,常年验尸的经验让他对物证的关联性极为敏感。

沈墨站在账房中央,环顾四周。放贷铺的窗户朝向一条狭窄的小巷,巷子里布满了碎石和泥土,正好能留下足迹。“凶手选择的作案地点都有隐蔽的进出口,且死者都是声名狼藉的放贷商人,显然是有备而来,目标明确。” 他用炭笔在麻纸上画出两处现场的足迹分布示意图,“张老财家的草鞋印多在门口,赵元宝铺的草鞋印在巷口,说明帮凶的职责是望风放哨,主犯则负责潜入行凶。”

此时,提刑司的吏员匆匆赶来,带来了陈默审讯刘二的消息。“沈捕快,陈推官正在审讯刘二,刘二否认杀害张老财和赵元宝,说案发当晚他在磨坊磨面,有工友可以作证。陈推官认为他在狡辩,已经下令用刑,让您这边尽快拿出物证支持。”

沈墨眉头一皱,对吏员道:“告诉陈推官,切勿滥用刑罚!刘二的鞋码和体型与现场足迹是否吻合尚未查证,盲目用刑可能屈打成招。我这边很快会有明确结论。” 吏员面露难色:“陈推官说,《宋刑统》允许对重大嫌疑犯用刑,若沈捕快不能尽快提供反证,他只能按律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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