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山西长治特大流氓团伙案(2/2)

预审员通过首次询问,敏锐地察觉到这两名案犯绝非等闲之辈。他们心狠手辣、胆大妄为,犯下如此重罪却神情自若,显然不是初次作案。而且,郭金龙拒不交代朋友的情况,说明他们之间的关系非同一般,极有可能是犯罪同伙。预审员意识到,要想突破案件,必须从核查案犯身份入手。

公安机关的行政部门迅速行动,派出侦查人员赶赴河南滑县进行调查。然而,调查结果却令人意外,华县道口镇华县电子公司招待所根本没有叫郭金龙的人,这充分证实了郭金龙携带的工作证是伪造的。而对另一名案犯白学峰的调查,情况与他的口供相符。于是,警方再次提审白学峰。

白学峰供述,此次来到山西,他们曾在中张村一个叫常小青的人家借住过一宿。警方迅速传唤常小青,常小青回忆,1 月 26 日,河南的朱宝良和两个不认识的人来到他家,声称要为常小青同父异母的哥哥何小磊报仇,1 月 2每一份案卷,仔细核实每一项证据。

由于罪犯作案多端,长治市中级法院已经认定的 12 起证据确凿的罪行,就足以判处他们死刑。但吉专梅审判员并没有因此而掉以轻心,在他细心的阅卷排查过程中,发现罪犯在 1993 年 5 月到 12 月之间有长达七个月的作案间歇期,这一异常情况引起了他的高度警觉,心中产生了重大疑问。然而,疑问终究只是疑问,必须依靠事实和证据来证实。

于是,吉专梅和同事们提审了被告人。被告深知自己罪孽深重,死路一条,所以一开始并不配合审讯,态度十分顽固。面对这种情况,吉专梅和同事们改变策略,采取了政策攻心的战术。他们从递给罪犯香烟,关心地询问他们还有什么需要向亲属说的话开始,逐渐拉近与罪犯的距离,营造出一种相对缓和的审讯氛围。通过这种方式,逐步引导罪犯作出了希望见到父母、妻儿,死后愿意捐献器官等表示。

在罪犯的态度有所缓和,对法官表示出一定的信任之后,吉专梅和同事们抓住时机,适时地向罪犯发出有根有据、极具震慑力的提问。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罪犯的心理防线逐渐崩溃,他们终于认识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抵抗都是徒劳的。最终,罪犯一口气又供出了杀死 7 人,抢劫现金和财物等警方尚未掌握的重大余罪 6 起。

经过警方进一步的调查核实,这些供词完全属实。整个案件的死亡人数因此上升到了 22 人之多,原本可能成为死案的另外 6 起血案也终于得以侦破。

1994 年 6 月 30 日,经过山西省高院核准,朱宝良、何小磊、白学峰三人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至此,这起震惊一时的重大犯罪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正义得到了伸张,受害者的冤魂也终于得以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