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草原屠夫赵志红《三》(2/2)

在看守所的提审室里,赵志红向民警讲述了自己的人生。他出生在凉城县永兴镇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上面有一个哥哥,下面有一个妹妹。“家里重男轻女,哥哥是长子,父母很重视;妹妹是女孩,也很受宠。我是老二,不上不下,总感觉自己是多余的。”赵志红的眼神有些迷茫,“其实父母对我也不错,但我就是觉得他们不喜欢我,看到他们对哥哥和妹妹好,我就心里不舒服。”

初中毕业后,赵志红跟着父亲在工地上打工,后来自己单干,承包过木工活,去过乌兰察布、包头、鄂尔多斯等地。他曾经攒了几万块钱,在呼和浩特郊区盖了房子,1995年底,在父母的安排下,他与一名女子相亲,第二天就结婚了。“我根本不了解她,结婚后才知道她是二婚,还带着一个孩子。”赵志红说,“我喜欢看书,《知音》《读者》都看,可她是个文盲,我们根本没有共同语言。”

1996年,赵志红第一次作案。他说,当时自己在工地上受了气,又和妻子吵架,心情烦躁之下,看到一名独自回家的女性,就动了邪念。“第一次作案后,我很害怕,躲了好几天。但时间长了,那种恐惧就变成了快感,我控制不住自己。”赵志红的嘴角又露出了微笑,“我想和妻子离婚,又不知道怎么说,就故意和邻居的老婆搞暧昧,让她知道。2001年,她终于带着孩子走了,我把房子卖了,每个月给她们抚养费,剩下的钱就用来找女人。”

赵志红承认,自己很会伪装。在家人和朋友面前,他总是轻声细语,幽默风趣,从不与人争吵;在女性面前,他表现得温柔体贴,很会讨女孩子欢心。“我开幼儿园的时候,和女朋友张丽一起经营,同时还和幼儿园的老师夏飞搞到了一起。”赵志红得意地说,“夏飞才19岁,她很喜欢我,我也喜欢她。她母亲生病的时候,我还送了1000块钱,这是我这辈子做的唯一一件善事。”

然而,当谈到作案时,赵志红的眼神变得冰冷。他说,每次作案前,他都会精心策划,选择独自出行的女性作为目标,用“口渴要水喝”“顺路送你”等理由骗对方放松警惕。“我喜欢那种掌控别人生命的感觉,看到她们害怕的样子,我就觉得很刺激。”赵志红说,“我知道自己是个魔鬼,但我没法控制自己,就像有股力量在推着我。”

他详细描述了杀害小花的经过:“那天我路过她们家,看到只有她一个人在家,就以要水喝为由骗她开了门。她给我倒了水,我却对她下了手。事后我害怕她报警,就把她头朝下摁进了水缸。”说到这里,他的脸上没有任何愧疚,依旧带着淡淡的微笑。

赵志红被捕后,除了供述警方已经掌握的案件,还主动交代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案件。1996年4月9日发生的“呼格吉勒图案”。他说,当年是他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的一个公厕里,强奸杀害了一名女性,而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误判为凶手,已于1996年被执行死刑。

这个供述让专案组震惊不已。“呼格吉勒图案”是当时的一起重大案件,已经尘埃落定,赵志红的突然供述,让整个案件变得扑朔迷离。公安部立即成立调查组,重新核查“4·09”案的证据。经过详细的调查和物证比对,最终确认赵志红才是“4·09”案的真凶,呼格吉勒图是被冤枉的。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为其平反昭雪。这个迟到了18年的清白,让无数人为之动容。而这一切的转机,都源于赵志红的主动供述。有人说,这是赵志红最后的救赎;也有人说,这是法治进程中的必然。无论如何,这起案件推动了中国法治建设的进步,让“疑罪从无”的原则更加深入人心。

2019年7月30日,赵志红被依法执行死刑。在临刑前,他提出将自己的器官捐献出去,“为我的家人减轻耻辱,也为那些被我伤害的人做点补偿。”这个曾经双手沾满鲜血的“微笑屠夫”,最终以这样一种方式,试图弥补自己的罪孽。

案件告破后,孙建军和专案组的民警们没有丝毫轻松。他们走访了每一位受害者的家属,送去了迟来的慰藉。在小花的墓前,孙建军放上一束鲜花,轻声说:“孩子,凶手抓到了,你可以安息了。”

这起跨越五年、涉及多起命案的连环杀人案,最终画上了句号。它让人们看到了犯罪分子的残忍,也见证了公安民警的坚守与执着。张欣绘制的画像,成为了破案的关键;技术手段的进步,让真凶无所遁形;而法治的完善,最终还了冤者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