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恶魔夫妇的招聘陷阱《三》(2/2)
随着两人的供述,12名失踪者的下落终于水落石出。警方根据他们的指认,在深圳郊外的多处垃圾场和废弃工地进行挖掘,陆续找到了受害者的遗骸。当小辉看到妹妹的身份证时,这个身高一米八的汉子当场崩溃,抱着身份证哭了整整一个下午。他永远忘不了,送妹妹上303路公交车时,妹妹笑着说“哥,等我发了工资请你吃大餐”的样子。
这起案件也暴露了当时深圳劳务市场的乱象。据警方调查,马勇和段志群所在的中介街,有近半数是没有资质的“黑中介”,他们要么骗取求职者的中介费,要么与黑厂勾结,将求职者卖到“包身工”工厂。而马勇两人正是利用了外来女工对“直招”的信任,以及市场监管的漏洞,才得以连续作案五个月。案件侦破后,深圳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劳务市场专项整治,查封了20多家黑中介,规范了招聘流程。
2003年11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马勇、段志群连环抢劫杀人案。法庭上,受害者家属们举着亲人的照片,哭声此起彼伏。小辉坐在第一排,手里紧紧攥着妹妹的遗物,一支廉价的圆珠笔,那是妹妹来深圳时带的唯一文具。
公诉机关指控,马勇、段志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致12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庭审中,马勇的辩护律师提出,马勇系初犯,且有悔罪表现,请求从轻处罚。但当公诉人出示12名受害者的照片和尸检报告时,法庭内一片哗然,辩护律师的辩护词显得苍白无力。段志群的律师则辩称,段志群有被拐卖的悲惨经历,心智不成熟,请求法院酌情考量,可段志群在作案时的冷静与残忍,让这一辩护也未能得到支持。
法院经审理认为,马勇、段志群的犯罪行为具有以下从重情节:一是作案次数多,连续杀害12人,社会危害性极大;二是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为销毁证据剥去受害者脸皮、划烂指纹,主观恶性极深;三是利用求职者的信任实施犯罪,破坏了劳务市场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两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应数罪并罚。
2003年11月25日,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马勇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段志群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听到判决结果,马勇面如死灰,段志群则瘫倒在被告席上,嘴里反复念叨着“我不想死”。
2003年12月18日,马勇和段志群被执行死刑。行刑前,马勇要求见小辉一面,却被小辉拒绝了。小辉说:“我妹妹那么信任你们,你们却下了毒手,我没有什么好跟你们说的,只希望你们下辈子做牛做马,偿还欠下的血债。”段志群则留下了一封遗书,里面没有对受害者的忏悔,只有对自己命运的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