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2章 暗巷烟花(2/2)

这件事情说来颇为复杂。首先,宋婉章本身对于青楼这种场所,名义上是持禁制态度的,觉得有伤风化。

但现实是,若想合法经营,需办理官府的高价牌照——她本想通过抬高门槛,既能减少这类场所,又能增加财政收入,毕竟安木小朝廷南渡后财政一直吃紧,官营以及官府挂牌的青楼、窑子本就是重要进项,若是一刀切禁绝,无异于自断财路。

谁知道这般操作反而催生了更隐蔽的乱象。大家一看正规牌照价格高得离谱,索性不再办理场所牌照,转而随便租些背街的民宅,化整为零,让这些烟花女子直接站街拉客,成了难以监管的“暗娼”。

宋婉章得知后自然大怒,下令严查抓人,却收效甚微。

这些做皮肉生意的女子,往往是前脚被抓释放,后脚就重操旧业——总不能因为她们卖身,就直接将人处死,律法上并无此条,真要这么做,难免引发民怨。

而且,并非所有这类女子都是被人逼良为娼。有些是家道中落,没了生计,不得已以此谋生;有些则是好吃懒做,不愿从事农耕或纺织等辛苦活计,觉得这行当来钱快。

更有一层原因在于,宋婉章身边的一些女官,私下里也希望有南风馆可去消遣。既然允许南风馆存在,若强行禁绝青楼,难免落得“双标”的话柄,难以服众。

再者,朝廷完全掌控的教坊司,本就是安置罪臣女眷之地,让她们学习乐舞,供官宴娱乐,虽与纯粹的皮肉生意有别,却也脱不开风月场的范畴。

若要禁绝民间的秦楼楚馆,那教坊司是否也要一并废除?

可是如果废除了,难道要将罪臣女眷也都发配去干苦役?不过这好像有点浪费,那些娇滴滴的闺阁小姐和太太她们能干多少活?大概率没几天被累死了。

所以总有罪臣家属需要处置,教坊司便不得不继续存在。

如此一来,民间的风月场所便更难彻底禁绝——总不能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吧?这其中的牵扯,盘根错节,非一道政令便能理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