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8章 针锋相对·半步不退(1/2)
凌风每说一条,高总监脸上的笑容就淡一分,谭明端着茶杯的手也微微停顿。刘教授和孔研究员则微微颔首。
“基于这些原则,”凌风放下手中的纸,看向高总监和谭明,“对于科锐公司提出的合作意向,我们持开放态度。但我们认为,合作的前提,是尊重项目的现状和已有合作基础,而不是推倒重来,另起炉灶成立一个主导权不明的‘联盟’。
我们建议,可以采用‘项目合作’而非‘联盟控股’的模式。具体来说:科锐公司可以以‘战略合作伙伴’或‘研发资助方’的身份加入,在现有合作框架下,提供资金、设备或特定技术支持,用于双方约定的、具体的研发任务,比如gbe-3组分的深入机制研究、符合新药申报要求的临床前药学部分工作等。
知识产权方面,青山医院及相关现有合作方,保留核心知识产权(发现权、基础专利权等)的所有权。科锐公司的投入,可以换取在特定领域(如其资助完成的部分)的优先合作权、技术使用权,或未来产品上市后的销售分成。具体比例和方式,可以谈判。但核心知识产权的控制权和项目的主要研发决策权,必须掌握在现有的、以科研为导向的合作团队手中。”
凌风的方案,清晰、具体,既给了科锐公司参与的机会和利益空间,又牢牢守住了己方的核心阵地,将合作置于可控的、以研发为主导的框架下,而非被一个商业公司主导的“联盟”所吞并。
会议室里一片寂静。针尖对麦芒,两个方案的本质差异暴露无遗。一个是科锐想通过“联盟”取得控制权和知识产权主导;一个是凌风坚持在现有科研框架下进行有限、可控的合作。
“咳咳,”谭明放下茶杯,打破了沉默,“凌风同志的思路,也有一定道理。不过,科锐公司提出的方案,在推动产业化方面,可能力度更大,速度更快。毕竟,新药研发耗资巨大,没有强有力的产业资本和平台推动,单靠科研单位和医院,恐怕很难走完最后也是最艰难的路程。省里希望看到成果尽快转化,产生效益,这也是对各方前期投入的一个交代嘛。”
他看似打圆场,实则还是倾向于科锐的方案,强调“产业化”和“省里希望”。
刘教授忍不住开口了:“谭处长,我谈点个人看法。新药研发,确实需要产业介入。但介入的时机和方式很重要。护脑藤目前还在相对早期的研究阶段,机制未完全阐明,最佳给药途径、剂型、甚至确切的主效成分都还在探索中。
这个时候,最重要的是沉下心来做扎实基础研究,而不是急着搭建产业化平台。过早让商业资本主导,可能会迫使研究方向向短平快的‘变现’目标倾斜,忽视那些更根本、但也更耗时费力的问题,这对项目的长远发展,对最终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未必是好事。凌院长提出的合作模式,既引入了资源,又保证了研发的独立性和科学性,我认为是当前更稳妥、更负责任的选择。”
孔研究员也附和道:“我同意刘教授的看法。中药新药研发有其特殊性,不能完全照搬国外模式。尊重前期工作,在已有良好合作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可能比另起炉灶更有效率,也能更好地保护原始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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