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腐败初现(2/2)

第二,证人。我的手下偷听到李三和钱四的对话,承认贪污,承认行贿村长。

第三,账目。账本上的数字和实际支出对不上,差额正好是贪污的数额。

卢象升听完,脸色铁青:够了。抓人。

七月二十日,清晨。

李三正在家里吃早饭,突然听到敲门声。

谁啊?他老婆去开门。

门外站着傅青主和十几个护国军士兵。

李三在家吗?傅青主冷冷地问。

在……在。李三老婆吓了一跳,您是……

傅青主,情报总管。傅青主说,李三涉嫌贪污,请他跟我们走一趟。

李三听到声音,从屋里冲出来:你们凭什么抓我?

凭这个。傅青主拿出一个布袋,倒出里面的银票和银锭,这是在城外破庙搜出来的。李三,你前天去破庙,就是为了藏这些赃款吧?

李三脸色大变:我……我不知道你说什么。

不知道?傅青主冷笑,那我再问你,这些银子哪来的?你月薪2两,一年24两,工作两年,才48两。这里有2750两,你怎么解释?

我……我家里有积蓄……

傅青主一挥手。

士兵冲进屋里,翻箱倒柜。很快,从床底下搜出一个箱子,里面有650两银子。

2750加650,正好3400两。傅青主说,李三,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李三瘫坐在地上,脸色灰白。

还有你。傅青主指着钱四的家,去抓钱四。

同一时间,刘家村和赵家村,两个村长也被抓了。

七月二十一日,审讯。

护国府大堂,卢象升坐在上面,下面跪着李三、钱四、刘五、赵六四个人。

李三,你可认罪?卢象升冷冷地问。

我……李三还想狡辩。

证据确凿,你还想抵赖?卢象升一拍惊堂木,第一,赃款3400两,全部起获。第二,你和钱四的对话,我的人全听到了。第三,两个村长已经招供,承认收了你50两的贿赂。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李三浑身颤抖,终于低下头:我……我认罪。

说,为什么要贪污?

我……我一时糊涂。李三哭了,家里老婆孩子要吃饭,父母要养老,光靠那点工资不够……

放屁!卢象升怒道,你月薪2两,一年24两,加补贴30两。护国府的主事,工资在整个山西都算高的。你说不够?你知不知道,外面的百姓,一年能挣10两就不错了?你拿着30两的工资,还嫌不够,还要贪?

李三不敢说话。

钱四,你呢?卢象升看着账房,你帮李三做假账,拿了多少好处?

我……我拿了300两。钱四说。

刘五、赵六,你们收了贿赂,包庇李三,各得50两?

是……是的。两个村长磕头如捣蒜。

卢象升深吸一口气,努力压制住怒火。

诸位。他站起来,声音冰冷,护国府成立两年,我一直强调,官员要清正廉洁。我给你们的工资,不算低。我对你们的要求,也不算苛刻。但我没想到,居然有人敢伸手!

李三,贪污3000两,粮食500石,总计3400两。钱四,帮助做假账,分赃300两。刘五、赵六,收受贿赂,各50两。

按照护国府的法律,贪污100两以上,斩。

李三,斩立决。钱四,同谋,绞刑。刘五、赵六,收受贿赂,革职,杖责五十,充军。

明日午时,李三押赴刑场,斩首示众。以儆效尤!

七月二十二日,午时。

护国府大广场,搭起了刑台。数千百姓围观。

李三被押上刑台,跪在地上。他已经吓得浑身发抖,裤子都湿了。

卢象升站在台上,对百姓们说:诸位,这个人叫李三,原民政部主事。他利用职权,贪污3000两银子,500石粮食。这些钱,本该用来赈济灾民,修路,建学堂。但他贪了,装进自己的腰包。

护国府的法律规定,贪污100两以上,斩。今天,我就要让大家看看,贪官的下场。

午时已到,行刑!

刽子手举起鬼头刀,一刀落下。

李三的头颅滚落在地。

人群一片哗然。

护国公杀得好!

贪官该死!

以后谁还敢贪?

钱四被绞死,尸体挂在城门口示众三天。

刘五、赵六各挨了五十大板,屁股打得血肉模糊,然后押送到边境充军。

七月二十三日,卢象升召开紧急会议。

李三案,给护国府敲响了警钟。卢象升说,护国府才成立两年,就有官员敢贪污。如果不严加防范,将来贪官会越来越多。

所以,我决定,成立监察司。

他看着傅青主:傅青主,你兼任监察司司长。监察司的职责,就是监督所有官员,查处贪污腐败。

傅青主说。

监察司要做三件事。卢象升说,第一,定期审计各部门的账目,发现问题及时调查。第二,接受百姓举报,有人举报官员贪污,必须彻查。第三,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所有官员,每年要申报自己的财产,包括房产、田产、现金。财产来源不明的,严查。

第二,颁布《护国府官员守则》。

卢象升拿出一份文件,大声宣读:

护国府官员守则

第一条:官员不得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违者,斩。 第二条:官员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亲友谋利。违者,革职,杖责,充军。 第三条:官员不得包庇他人罪行。违者,与罪犯同罪。 第四条:官员必须每年申报财产。财产来源不明者,以贪污论处。 第五条:官员不得接受贿赂,包括金钱、财物、宴请。违者,革职。 第六条:官员要勤政爱民,不得欺压百姓。违者,革职,杖责。 第七条:官员要秉公执法,不得徇私枉法。违者,革职。 第八条:官员要清廉自律,不得奢侈浪费。违者,罚俸。 第九条:官员犯罪,从重处罚。 第十条:举报官员犯罪,查实后,举报人奖励赃款的一成。

这十条,就是护国府官员的底线。卢象升说,谁敢碰,就是找死。

从今天起,所有官员,都要在这份守则上签字画押。表示你们知道了,也愿意遵守。

众官员齐声回答。

接下来的几天,傅青主带着监察司,对各部门进行审计。

结果,又查出两起贪污案。

一起是工务部的一个小吏,负责采购木材,从中克扣了500两。

另一起是财政部的一个账房,虚报支出,贪污了300两。

两人都被革职,杖责,充军。赃款全部追回。

七月三十日,卢象升统计数据:

李三案: 贪污金额:3400两 追回:3400两(全部追回) 处理:李三斩首,钱四绞刑,刘五、赵六充军

木材采购案: 贪污金额:500两 追回:500两 处理:革职,杖责,充军

虚报支出案: 贪污金额:300两 追回:300两 处理:革职,杖责,充军

总计: 查出贪污案:3起 涉及金额:4200两处理官员:8人(李三、钱四、刘五、赵六、两个小吏、两个账房) 追回赃款:4200两

还有一起是后来又查出的,军需司的一个小官,负责采购军粮,从中克扣了800两。也被严惩。

总计5000两,8人。

卢象升在日记中写道:

七月下旬,查处贪污案三起,涉及金额5000两,处理官员8人。李三斩首示众,其余7人革职、杖责、充军。

护国府成立才两年,就出现了贪污。这让我警醒: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否则必然腐败。

成立监察司,颁布《官员守则》,建立财产申报制度,希望能遏制腐败。但我知道,这只是开始。反腐是一场持久战,需要长期坚持。

杀鸡儆猴,是必要的。李三的人头,就是告诉所有官员:护国府的法律,不是摆设。谁敢贪,就是这个下场。

他放下笔,走到窗边。夜色中,城门口还挂着钱四的尸体。三天后,才会取下来埋掉。

这是杀鸡儆猴,也是警示。

卢象升知道,建立一个清廉的政府,比打赢一场战争还难。但他必须做,否则护国府迟早会从内部腐烂。

七月三十日数据汇总:

监察司: 司长:傅青主(兼任) 职责:监督官员,查处贪腐 权力:审计账目,调查案件,接受举报

贪污案件: 查出:3起 涉及金额:5000两 追回赃款:5000两(全部追回) 处理官员:8人

● 斩首:1人(李三)

● 绞刑:1人(钱四)

● 充军:6人(两村长+4个小吏)

制度建设: 《护国府官员守则》:10条 财产申报制度:建立 举报奖励:赃款的一成 审计制度:每季度一次

官员反应: 震动:极大 效果:短期内无人敢贪 问题:长期能否维持?

百姓反应: 拥护:90%以上 评价:护国公铁面无私 信心:对护国府更信任

投资: 监察司运作:500两\/年 审计成本:200两\/季度 举报奖励:500两(李三案)

卢象升在数据表下写道:反腐败,是一场没有终点的战争。今天杀了李三,明天会不会有李四?制度建设,永远在路上。

七月三十日,深夜。

王婉清端着茶走进书房:还在想李三的事?

卢象升接过茶,我在想,护国府才两年,就有官员敢贪污。说明制度还不够严密。

你已经杀了李三,惩罚了其他人,还成立了监察司。王婉清说,该做的都做了。

但还不够。卢象升说,贪污就像瘟疫,不严防死守,会蔓延。

那你还想怎么办?

第一,提高官员工资,让他们没有贪的必要。卢象升说,第二,完善监督机制,让他们不敢贪。第三,加强教育,让他们不想贪。

三管齐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王婉清点头:你想得很周全。

但我知道,再好的制度,也有漏洞。卢象升叹了口气,人性是贪婪的。只要有机会,就有人会伸手。我能做的,就是把机会压缩到最小,把代价提高到最大。

你已经做得很好了。王婉清说,李三的人头,就是最好的警告。

窗外,夜色深沉。城门口的尸体在风中晃动,发出令人不寒而栗的吱呀声。

这是警示,也是代价。

护国府的清廉,是用贪官的血换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