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章 “商务司之责,在‘开疆拓土\’,而非‘裂土分茅\’。”(1/2)

刘禅正在仔细思索蒋琬与费祎的问题,还没有什么头绪!

董允的声音此刻响起。

他则再次强调了礼制与舆论的风险。

但他话锋一转,提出了更具建设性的意见。

“陛下,即便我等待商务司如常平仓一般,视为国之利器,然其‘商’字终究刺眼。”

“若初始参与者皆为朝廷重臣、功勋贵戚,恐更易授人以柄,被讥为‘官商勾结’。”

“清议沸腾,损及朝廷清誉。此不得不防。”

“既然此策势在必行,臣以为,商务司之账目监察、人员避选,就必须异常严格,甚至需有别于常制。”

“臣请议,其账目需定时呈报丞相府与陛下御前。”

“人员任用亦需严查背景,避选清廉干练之士。”

“或可引入御史府旁听监督之权。”

“如此或可防微杜渐,堵住天下悠悠众口。”

刘禅静静听着。

手指无意识地在御案上轻轻划动。

这些问题个个切中要害,绝非危言耸听。

他意识到,自己提出的框架虽方向正确,但若无精细的条款约束,好事亦能办成坏事。

诸葛亮等三人言毕,方才缓缓开口。

显然已成竹在胸。

“诸公所虑,皆切中肯綮。老夫以为,可依此思路,逐一厘定细则。”

他首先看向蒋琬,羽扇轻摇。

“公琰所虑权柄边界,是为根本。”

“商务司之经营,当限定于陛下所提之‘直属工坊、商队’。”

“其货品来源,首要为神农院产出之白糖、将来或有的新物。”

“以及少府、大司农辖下官营工坊之特定产物,如精制蜀锦、官窑瓷器等。”

“对于民间物产,只可按市价采买,绝不可行强行征购、压价之事。”

“其销售,亦主要面向大宗采购、对外藩贸易,而非与市井小贩争利。”

“地方常平等机构依旧维持,商务司与之并行不悖,各有侧重。”

蒋琬沉吟片刻,问道。

“若遇某地特产,利于行销四方,商务司可否介入经营?”

诸葛亮答。

“可介入,但需与地方官府协商,或采取合作分利之模式。”

“其章程需由丞相府与大司农共同审定。”

“总纲在于,商务司之责,在‘开疆拓土’,而非‘裂土分茅’。”

“更不可恃朝廷之威,行垄断盘剥之事。”

蒋琬闻言,深深一揖。

“丞相思虑周详,如此界定,臣心始安。”

“然,司衙初立,上下必以求利为先绩。”

“臣只怕……日后执行之人,为了彰显政绩、扩大收益,会不自觉地将手伸得过长。”

“此非人恶,实乃制度与人性使然。”

“需有常制监察提醒,方为万全。”

他此言,已然接受了诸葛亮的框架。

但将担忧从“是否做”深化为了“如何确保长期不走样”。

与董允的建言形成了呼应。

诸葛亮赞许地看了蒋琬一眼,颔首道。

“公琰此虑,老成谋国。”

“故章程之中,必明确其越权之罚则,并设独立稽查之职,非虚设也。”

看着相父从容不迫、条分缕析,将诸臣顾虑一一化解并纳入制度框架。

刘禅心中激赏不已。

他仿佛已经看到,一条汇聚财富的江河,正在这密殿的烛火与智慧的交织中,被规划出清晰的河道。

即将奔涌而出,滋养这风雨飘摇的蜀汉江山。

诸葛亮继而面对费祎。

“文伟所提本金评估与风险之虑,尤为关键。”

“本金评估,可设一专门核计房。”

“由大司农、少府及丞相府各遣精于算学、熟知市价之吏员组成。”

“共同勘验田亩、核定钱粮价值,三方签字画押,记录在案,互为监督。”

“若有虚报,一经查实,严惩不贷,并取消其参与资格。”

他顿了顿,继续道。

“至于经营风险……陛下,臣以为,商务司初创,不宜贪大求全。”

“当遵循‘由点及面,稳健为先’之策。”

“可先择一两种确有利市、且易于管控之物试行,如白糖。”

“待运营顺畅,获利稳定,再逐步拓展至蜀锦、茶叶等。”

“此外,章程中须立下规条,凡有获利,当先提取十之一二,留作备用钱粮,以备缓急。此法乃未雨绸缪,可使根基稳固,无惧风浪。”

“同时,每年分利,亦不可竭泽而渔,需留存足够本钱用于扩大经营。”

费祎眼中一亮。

“丞相此法大善!”

“设立核计房可防舞弊,提取风险公积可稳根基,循序渐进则能积小胜为大胜。”

他略有迟疑。

“若初期参与者见利薄或暂亏,心生退意,又当如何?”

“‘利券’既不可私售,难道只能烂在手中?”

刘禅此时插言道。

“费卿所虑,正是激励之关键。”

“朕以为,‘利券’之价值,不仅在于当年分利,更在于其代表之长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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