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立遗嘱(2/2)

大约动静大了点,立刻有丫鬟推门探首入内。

“出……出去!”黄守义不满地道:“无召唤,不可再入!”

“行了,少说两句,喝点水吧。”冯宝随手从旁边桌上拿过一杯清水递给黄守义,等丫鬟再次关好门以后,方才接着道:“我问你,在商言商,黄氏谁当家最合适?听清楚,单指商事而言。”

“大郎不堪,二郎无意,那两个娃子年幼,尚还有何人?”

“凡汝家姓黄者,皆可!”

实际上,冯宝这句话里包含了太多的后世思维。

因为在大唐,嫁出去的女子多冠夫姓,也就是说,等同于姓“黄”。

然而,在男尊女卑的现实情况下,诸如分家产、决定家族当家人这些大事上,基本就没女人什么事,这也就导致几乎没人会往这个方面去想。

因此,哪怕冯宝把话说的已经够直白,黄守义还是一脸茫然。

只不过,冯宝与黄守义交情有点特殊,况且两人身份地位相差很大,就决定了冯宝根本不怕什么,于是干脆挑明直言道:“汝之正妻乃普通民妇,妾室亦寻常女子,勤俭持家尚可,维系商号、作坊等家业难矣!吾观汝家中,或二郎妻当得此任。”

“二郎妻……杨芊……?”

“正是!其掌‘佩兮阁’甚为卓着,足证其才。执黄氏家业,可服众矣!”

“怎能服众?”黄守义苦笑摇头道:“旁的不说,大郎必不服也!”

“你老黄立遗嘱,良人见证,官府作保,大郎敢不服也!”

尽管黄守义不大明白“立遗嘱”为何意?却也猜出来和皇帝留下“遗诏”差不多,至于什么见证、作保等说词,也没放在心上,毕竟这么多年,已经习惯了冯宝经常性说出他不太明白的事情。

“侯爷,大郎归来,老朽恐已不在,即便留有文字,其若不认,奈何?再者,二郎无意家业,一心学问,更念及兄弟情深,断不会起意争执,老妻素来怜惜大郎,若执意维护……唉……”黄守义最后这一叹,充满无奈。

穿越大唐这十多年当中,冯宝最不能接受唐人的一件事就是动不动把简单问题复杂化。

就拿眼下黄守义的事儿来说,按照冯宝理解,照搬后世“立遗嘱”就行了,哪来那么多无可奈何?

虽然他也知道,后世那种做法是建立在法治前提下,而唐人更习惯以“礼法”安排家事,实际更有人情味。

但这种做法效率太低,且非常考验人的道德水准,一旦搞不好,大概率就会出现如分家、嫡庶有别的情形;要是中间有人道德沦丧,保不准还会出现家破人亡的情况。

如果换一个人,冯宝话说到这个程度,而对方犹豫不决的话,他绝对不会再多说一个字,然后拂袖离去,和自己再也无关。

可是,黄守义真的不同!

撇除个人情感因素之外,还有一个现实问题是冯宝必须要考虑到的。

那就是“黄家”作为一个整体来看,非常类似于后世财团之类的商业帝国。而且“黄家”不涉政事,哪怕黄一清算得上高官,实际也不过只是一名学堂先生,手中没有半分权力,根本做不到庇护整个家族。

“黄家”之所以能够走到今天这个地步,靠的是与“卫岗乡”深度绑定,加上冯宝多年关照,一步一步做大。

与此同时,本就做事干练,老于世故的黄守义个人,也在这个过程中提高了自身能力,从而进一步推高了家族上限。

可这就带来一个很大的问题,谁来接班?

这不仅仅是“黄家”内部的事情,也是“卫岗乡”与“宝庄乡”的事。

毕竟商业发展需要投资,“黄家”一直都是两乡发展重要投资方,基本上冯宝说往哪儿投钱,黄守义都会毫不犹豫参与,哪怕他自己也搞不清楚怎么盈利?完全是基于一份信任。

那要是换了人呢?

因此,在公在私,冯宝都不得不把自己所想说的再清楚一些。

于是,长篇大论从冯宝嘴里脱口而出……反正是唐人常用语言加上后世语言混在一块说,也不管黄守义能不能够听得懂?先把事情说完,然后再慢慢解释。

当超越时代的构想一一道出的时候,黄守义整个都听傻了!他无论如何也想不通,原来事情还可以这么做?

尽管乍听之下匪夷所思,但细细考量之后,黄守义又深感有理。

于是乎,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又摆放在了黄守义面前,到底该怎么做?

冯宝既不会也没有想过强人所难,他只是告诉黄守义:“想好了差人知会吾一句,切记,莫要等到最后时刻。”

黄守义含泪拱手,因为有一点他非常确定,这个在很多人眼里看起来不怎么靠谱的冯侯爷,对自己,那真是没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