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暗流涌动:益州本土势力的疏离与政权根基的瓦解(1/2)

蜀汉炎兴元年(公元263年)冬,成都城外的渭水寒风凛冽,后主刘禅的降书在邓艾的军营中展开时,益州士族代表谯周正站在城楼上,望着北方的旌旗沉默不语。这位以《仇国论》闻名的学者,此刻的平静与朝堂上的哭喊声形成了鲜明对比。后世往往将蜀汉灭亡的责任归咎于刘禅的昏庸或姜维的穷兵黩武,却忽略了一个更深层的事实:自刘备入蜀以来,益州本土势力与外来统治集团之间的裂痕从未真正弥合,这种持续半个世纪的疏离,如同在政权根基下不断蔓延的蚁穴,最终在曹魏大军的冲击下彻底崩塌。

一、“客主之嫌”的由来:外来集团与本土士族的先天裂痕

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当刘备率领荆州集团进入益州时,他面对的不仅是刘璋的割据势力,更是一个早已形成自身利益格局的本土社会。自刘焉、刘璋父子入蜀以来,益州士族虽在表面上臣服于外来统治者,却始终保持着相对独立的政治立场。这种“客主之分”的意识,在刘备入蜀过程中被进一步激化——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刘备围困成都时,益州士族领袖张裔曾怒斥刘备“袭夺同宗之地”,足见本土势力对这场权力更迭的抵触。

刘备建立蜀汉政权后,虽然试图通过联姻、封赏等方式拉拢益州士族(如娶吴懿之妹为皇后,任命张裔为丞相长史),但核心权力始终牢牢掌握在荆州集团手中。《三国志·蜀书》中记载的蜀汉官员籍贯显示:章武年间,朝廷三公九卿中,荆州籍人士占比达62%,而益州本土人士仅占28%;即便是在地方郡守中,益州人也多被安置在偏远郡县,核心区域的治理权仍由外来者掌控。这种权力分配的不平衡,使得益州士族始终将蜀汉政权视为“外来政权”,缺乏真正的归属感。

更值得注意的是,刘备入蜀时采取的“取蜀民财以充军实”政策,进一步加剧了本土势力的不满。建安十九年,刘备为犒赏将士,曾将成都城中的金银分赐诸将,导致“蜀民有怨言”。虽然诸葛亮执政后推行“务农殖谷”的政策缓解了矛盾,但这种早期的掠夺性统治,已在益州士族心中埋下了不信任的种子。正如《华阳国志》所言:“先主克蜀,蜀人未附,虽得之,未安也。”

二、诸葛亮治蜀:压制与利用的双重悖论

建兴元年(公元223年),诸葛亮受托孤之重执掌蜀汉政权,面对“南中叛乱、北有曹魏”的危局,他对益州本土势力采取了“压制为主、利用为辅”的策略。这种策略在短期内稳定了政权,却也为长期的疏离埋下了隐患。

诸葛亮的“压制”体现在律法与权力分配的双重维度。在《蜀科》的制定过程中,他刻意强化了对地方豪强的约束,规定“蜀人不得私养部曲”“士族田宅逾制者没入官府”,这些措施虽然打击了益州士族的经济基础,却也引发了强烈反弹。广汉士族李邈曾上书指责诸葛亮“刑法峻急,刻剥百姓”,虽因言辞过激被罢官,却反映了本土势力的普遍不满。在权力分配上,诸葛亮虽任用张裔、杨洪等益州人士担任要职,但始终将其置于荆州集团的监视之下——张裔任丞相长史时,诸葛亮曾暗中嘱咐参军马谡“察其言行”,这种不信任感让益州士族难以真正融入统治核心。

与此同时,诸葛亮对益州士族的“利用”又带有明显的工具性。建兴三年(公元225年)南中叛乱时,他起用益州将领李恢为主帅,正是看中其“熟悉南中地理、能联结夷帅”的本土优势;北伐期间,他让犍为士族张翼负责粮草转运,也是利用其在益州的人脉资源。但这种利用从未上升到真正的信任——李恢平定南中后,随即被调回成都担任闲职;张翼因反对姜维北伐被贬,背后正是荆州集团的授意。益州士族在诸葛亮的治理框架中,始终是“可用之材”而非“可信之侣”,这种定位使得他们对政权的向心力难以形成。

诸葛亮去世后,益州士族与外来集团的矛盾逐渐公开化。延熙年间,蜀郡太守王嗣曾建议“擢用蜀地俊秀以安本土”,却被蒋琬以“恐乱旧制”驳回;谯周作《仇国论》,借“因余之国”与“肇建之国”的寓言,暗讽外来集团对益州的长期压制,文中“处大国无患者,恒多慢;处小国有忧者,恒思善”的论述,实则是在呼吁本土势力重新审视与蜀汉政权的关系。这些信号表明,经过诸葛亮时代的压制,益州士族的疏离感已从隐性转向显性。

三、利益冲突的激化:经济掠夺与政治排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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