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山地争雄:资源开发(2/2)
“来人。” 韩侯的声音不高,带着久居上位的沉缓,在寂静的厅堂里却异常清晰。
一名身着深色劲装、面白无须的侍从官如同影子般悄无声息地出现在门侧,躬身待命。
“传。”韩侯提起笔,蘸饱了墨,在早已备好的令书上疾书,笔锋刚硬如铁,“擢升参谋部军师祭酒申差,为第十八镇总兵,即日赴任,整军备战,负责洛南县防御。” 他顿了顿,笔尖悬停片刻,继续写道:“令新郑商君(鞅):于黄帝铸鼎塬左近,择险要形胜处,设灵宝县。着即沿黄河南岸,丈量荒地,招募流民,引渠垦殖。吸引姜戎之众,择其顺服者,逐步编户齐民,授田课税,严加管束。” 最后一笔落下,他吹了吹墨迹,将令书递给侍从官。
侍从官双手接过,躬身欲退。
“且慢。”韩侯又唤住他,从案头另一摞文书中抽出一份火签,“再传令新郑宫内令陈默:着宫内厅速遣得力干员并工师,持此令往灵宝,接管南门水河谷金矿。一应开采事宜,务求机密、稳妥、速效。” 他的指尖在“金矿”二字上重重一点,语气加重了几分。
侍从官领命,捧着两份沉甸甸的文书,再次深深一躬,无声地退入门外呼啸的寒风中。
处理完这两桩要务,韩侯并未立即拾起下一份牒报。他向后靠在冰冷的楠木椅背上,闭上眼,炭火的光在他脸上跳跃。思绪却飞向了远方的宜阳矿山、方城工地。眼前仿佛浮现出那些在刺骨寒风和泥泞矿坑中挣扎的身影——楚国的战俘、秦国的降卒,衣衫褴褛,脚踝拖着沉重的镣铐,在皮鞭与呵斥下麻木地挥动镐头。持续的严酷奴役,就像不断绷紧的弓弦,随时可能断裂。
他猛地睁开眼,目光锐利如鹰隼攫取猎物。一个新的念头在胸中酝酿成熟,冰冷而务实。
“取简牍来。”他沉声道。
另一名侍从迅速奉上削制好的文简和笔墨。
韩侯提笔,手腕沉稳,字字千钧,在光滑的竹简上刻下新的律令:
《工役赎身法》
一、 凡宜阳、方城等处矿场、工役之奴籍者(含楚、秦战俘及罪囚),尤以有技艺之工匠、识文断字之士人、精壮之农夫为要,准其以工赎身。
二、 赎身之途有二:
其一,身负工役者,若能于五年期内,无大过,并完成定额之艰苦劳作(其额由铁官司据实核定,报右相审批),期满,准予脱籍,转为“新民”。
其二,其亲属,或新主家(如立军功之将士,需有官凭印信)愿代为支付部分赎金(其数视奴之价值及剩余役期核定),亦可即时或分期赎买其身,转为“新民”。
三、 女子为奴者,主家可视其服役勤谨及年限,酌情恩准放免,或参照第二条办理。
四、 得脱奴籍之“新民”,即由宫内厅编户入籍,授荒田或佣工,许其婚配,承担赋税徭役。其原主家或工官不得再行追索。
五、 赎金所得,三成归公入库,七成归原主家或工场以补工力之缺。此令,即颁行各矿场、工役之所。
笔落,最后一个字仿佛带着铁石之音。韩侯放下笔,指尖因用力而微微发白。他凝视着文牍上冰冷的律条,心中盘算的却是冰冷的现实:给深渊中的人透下一丝微光,让他们看到爬上来的可能,远比彻底绝望后引来的疯狂破坏要划算得多。此举能大大减少逃亡和暴动,稳住那些沉重的矿坑和工地,甚至能激发出些许求生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将那些身强力壮、掌握技艺的宝贵劳力,从无底洞般的消耗性苦役中逐步释放出来,变成在韩国新垦土地上扎根的农夫,变成向府库缴纳赋税的“新民”,变成繁衍后代、充实户籍的基石!而“赎身”本身,无论是漫长的苦役还是缴纳的赎金,最终都将转化为国库的收益或是赏赐给新贵们的财富。
“速誊抄,用印,明发各郡县及矿场、工所。” 韩侯的声音恢复了平日的冷峻,将那卷承载着无数人命运转折的竹简推给侍从。他重新拿起一份南郑军情牒报,目光沉入其中,仿佛刚才那关乎万千人生死的决断,不过是拂去案头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窗外,洛南的冬夜,风雪更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