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道德略解3(1/2)

《道德经》第三章原文:

>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 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

> 为无为,则无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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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以冷峻之眼洞穿人间纷争的根源,在第三章直指统治者设下的诱饵——那些被刻意标举的价值,正是搅动人心欲海的钓钩。

“不尚贤,使民不争”,开篇便掀翻世俗推崇的“尚贤”政治。世人皆以为推崇贤能可激励良善,老子却见其背后暗藏的凶险:当“贤”成为标杆,追逐虚名者必蜂拥而起;当“贤”成为尺度,伪善者便粉墨登场。标榜贤能如同在平静湖面投入诱饵,群鱼争食,涟漪四散,原本澄明的水面顿起波澜。不尚贤,非否定贤德本身,而是消解人为制造的等级幻象,使民心不陷于无谓之争。

“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老子进一步刺破物质欲望的虚妄。当珍珠玉石被捧上神坛,当权贵竞逐奇珍异宝,寻常之物便黯然失色。人为抬举“难得之货”,无异于在众生心头种下贪婪的种子——黄金的光芒有多耀眼,盗窃的阴影就有多浓重。所谓盗贼,不过是人心被“贵货”之钩刺穿后流出的脓血。

“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此句直指欲望的传染性。欲望如野火,当权贵炫耀华服美器,当市井充斥诱人声色,人心便如风中茅草,顷刻倒伏于物欲之浪。老子并非主张禁绝美好之物,而是洞察到:欲望一旦被“见”(展示、标榜),便如毒藤缠绕心灵,使清明之心沦为物欲的囚徒。

圣人之治的智慧由此显现:“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这并非愚民弱民,而是回归生命本真的平衡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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