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 我是你老板的父亲(1/2)

李珩的指令还未结束,他看向一旁垂手待命的杜小琳:“小琳!”

“董事长!” 杜小琳立刻上前一步,恭敬应答。

“通知泱盛财务部!整理这些年来李建国和王月茹母子,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集团资产的数目和证据,交给集团法务,提起公诉!同时……附加把李琛和王月茹,数次制造车祸和事故,企图谋杀我的证据,全部移交给警察!我要让他……就算判不了死刑,也要把牢底坐穿!” 他的声音冰冷,宣判着他们的命运。

“老板放心,” 一旁抱着胳膊,一直冷眼旁观的裴知星适时开口,语气专业而冷静,“只要证据有效,这种官司,我很拿手的。原本够判无期的案子……我有把握盯成死!缓!” 她刻意在“死缓”二字上加了重音,带着法律从业者的冷酷精准。

黎卿菀也上前一步,从手包中取出一个银色u盘,声音清晰而镇定:“正好!不用再专门通知泱盛财务了,我之前就已经把这些年来,他们挪用、侵占集团财产的所有记录,整理出来存到了u盘里!绝对清晰而且……查之有效。” 她看向李珩的目光带着支持,显然早已做好准备。

李建国面如死灰,双腿发软,几乎站立不住:“小珩!小珩你不能这么做,我可是你亲爸呀!再说……泱盛集团之前是我一直在经营,那也是我的……” 他还想用亲情和所谓的功劳做最后挣扎。

“你别忘了,” 李珩冷冷打断,“我妈的遗嘱和股权托管内容上,清楚的表明,你……只是代为经营!换句话说……我是老板,你只是替我打工而已!泱盛,从来就不属于你!” 他顿了顿,像是忽然想起什么,略带“疑惑”地看向裴知星,“哦,对了,你不说我还忘了……你这属于……叫什么来着?”

“职务侵占!” 裴知星立刻接口,语速平稳,条理清晰,如同在法庭上陈述,“国家法律明文规定,职务侵占只要达到三万元,就可以达到立案标准!而累计职务侵占数额特别巨大,哦,是指一百万以上……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她微微停顿,目光扫过面无人色的李建国一家,继续用她那特有的、带着一丝冷冽的嗓音说道,“虽然,……职务侵占罪本身没有死刑,但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在司法实践中,有时界定比较模糊,尤其是涉及国企改制或巨额国有资产背景的情况下……老板,我有把握……能让法院和公诉机关,把部分关键事实往贪污罪上靠!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是可以判处死刑的!”

她的话语如同一记记重锤,砸在李建国的心上。

“你……你……你在胡说什么?你知不知道,我是你老板的父亲!” 李建国又惊又怒,指着裴知星,气得浑身发抖。

裴知星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镜片后的目光冷静得近乎无情:“哦!对不起!我的职业素养要求我,只服务于我的雇主,也就是李珩先生。而我所认定并忠诚服务的老板,只有他一个人。” 她语气平淡,却带着不容置疑的专业距离感,“至于您和老板之间的血缘关系……我想,这并不妨碍我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恪尽职守,完成老板交办的任务,行使我作为法律顾问的使命……”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