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举报“有理”(2/2)

“好的,吴局。”王兵接过签批好的卷宗。

“这个案子啊,再次给我们提了个醒,”吴局长摘下眼镜,揉了揉眉心,显得有些疲惫,“销售误导这个顽疾,光靠事后查处,就像消防队救火,哪里起火扑哪里,永远被动。

关键是压实保险机构的主体责任,把合规要求贯穿到从业人员管理和业务流程的每一个环节,特别是前端销售环节的管控必须到位。

下一步,我们要把监管重心更多放在推动公司内部形成不敢误导、不能误导、不想误导的机制上。”

“我完全同意您的看法。”王兵回应道,“尤其是对新人的合规培训和老人员的持续教育,以及绩效考核指挥棒的问题,需要更深入地介入和引导。单纯的业绩导向不改,类似问题很难根除。”

“是啊,任重道远。”吴局长挥了挥手,“去吧,这个案子辛苦了,也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研究样本。”

带着领导的肯定和对行业问题的思考,王兵离开了局长办公室。案件归档,意味着这个具体的工作项闭环了。但由此引发的思绪却并未停止。

几天后,王兵在单位一楼大厅等电梯时,遇到了另一家保险公司的合规负责人老李。老李走到王兵对面,寒暄了几句后,压低声音说:“王科,听说你们前段时间处理的xx公司那个案子,客户挺满意,撤诉了?钱也谈妥了?”

“嗯,双方协商解决了。”王兵淡淡地回答。

“解决了好,解决了好啊。”老李感叹道,随即话锋一转,带着几分抱怨的语气,“不过王科,您说现在这市场环境,有时候我们也难。有些客户,也不能说全部啊,确实有点……过于精明。

可能稍微觉得不满意,或者单纯后悔买了保险,也不管合同怎么规定的,动不动就扬言要投诉到保监局,甚至威胁要找媒体。

说白了,就是想把事情闹大,给我们施压,好多要点好处。我们明明按合同条款办事,有时候为了息事宁人,避免监管关注,也不得不做些让步,搞点‘通融’、‘关怀’,这成本最终其实还是摊到了所有诚信客户身上。唉,劣币驱逐良币啊。”

王兵放下筷子,认真地看着老李。他明白,老李的话代表了一部分行业从业者的真实感受和困惑。在投诉压力下,确实可能存在个别消费者“过度维权”甚至“恶意投诉”的现象。这与保险产品的复杂性、长期性以及部分销售环节的不规范有关,也与社会整体信用环境和维权意识变化相关。

“李总,”王兵语气平和但态度明确地说,“首先,我们要明确,消费者依法享有投诉举报的权利,这是监督行业、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渠道,也是我们发现问题的‘探头’。对于查实确属机构或人员违规的,必须严肃处理,这毋庸置疑。”

他顿了顿,继续道:“但是,监管支持合规经营,绝不是无原则的‘和稀泥’。对于经过调查,确实属于消费者误解合同、或提出明显不合理诉求的情况,我们支持机构依法依合同,坚持原则,敢于说‘不’。

监管评价一家公司,看重的是其整体合规水平、投诉处理的能力和态度,以及是否建立了公平对待消费者的长效机制。关键是机构自身要硬,业务要规范,底子要干净,处理投诉要专业、到位,这样就不怕别人来‘找茬’,也能有效区分合理投诉与无理缠诉。”

老李听了,脸上的表情缓和了些,连连点头:“王科您说得对,说到点子上了。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一定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合规水平,这才是根本。”

“对,这才是正道。”王兵肯定道,“规范经营可能会暂时损失一些所谓的‘业务机会’,但从长远看,建立起的信誉和客户信任,才是公司最宝贵的财富。行业形象好了,大家才能都好。”

唠完嗑,王兵回到办公室。与老李的对话,让他更深刻地感受到行业生态的复杂性。它既是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博弈,也包含着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甚至还有不同消费者群体之间的间接影响。

治理销售误导,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监管持续发力、机构压实责任、消费者理性维权,甚至需要社会舆论环境的逐步成熟。

他坐在椅子上,看到了那家涉事保险公司报送来的《关于落实监管意见的整改报告》。报告篇幅不短,列举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修订了代理人培训教材,增加了合规案例和风险提示话术的强化培训;开展了针对所有销售人员的合规自查与专项考试;优化了“双录”质检流程,提高了抽查比例和问题追责力度;调整了部分短期激励政策,增加了合规经营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

文字汇报总是看起来详尽而完善。但王兵深知,写在面上的措施与真正落地见效,中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处理完这些后续监管工作,这个举报件在王兵的工作日程上才算真正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