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法槌之下(2/2)

检察官立刻反驳:“成长环境不能成为犯罪的借口!被告人陈建明在作案时,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他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什么后果,却连续七次实施杀人行为,且无任何悔罪表现——直到被抓获,他仍在计划下一次作案。被害人中,有年过七旬的老人,有不满周岁的婴儿,他们何罪之有?被告人的‘不幸’,不能成为剥夺他人生命的理由!”

法庭辩论持续了一个小时,双方围绕“量刑是否应考虑成长环境”展开激烈交锋。当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询问被告人最后陈述时,陈建明慢慢站起身,他的手还在抖,却第一次直视着旁听席的家属:“我知道我错了,我对不起你们……我小时候总觉得没人在乎我,后来我发现,我也不在乎别人了。我杀了那么多人,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我愿意接受任何惩罚。”他的声音很轻,却清晰地传到每个人耳朵里,王女士突然哭出声:“我的儿子才五岁啊,你怎么下得去手!”

审判长敲了敲法槌,示意法庭安静,随后开始宣读判决书。整个法庭鸦雀无声,只有审判长的声音在回荡:“本院认为,被告人陈建明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流窜多地实施故意杀人行为,致十四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陈建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槌再次落下,“咚”的一声,像是为这场持续半年的案件画上了句号。旁听席上爆发出压抑已久的哭声,有人瘫坐在椅子上,有人互相搀扶着,泪水模糊了视线。王女士抱着相框,身体晃了晃,赵岩连忙扶住她,她看着大屏幕上“死刑”两个字,泪水不停地往下掉:“孩子,妈妈给你报仇了……”

庭审结束后,法警押着陈建明离开法庭。他经过赵岩身边时,突然停下脚步,低声说:“赵警官,我妈要是还在,会不会也恨我?”赵岩看着他,这个双手沾满鲜血的男人,此刻眼里竟有一丝迷茫。“我不知道。”赵岩说,“但那些被你杀害的人,他们的家人永远不会原谅你。”陈建明没再说话,被法警押着走出法庭,镣铐的“哗啦”声渐渐消失在走廊尽头。

走出法院,阳光已经升高,落在地上的梧桐叶被晒得有些发脆。记者们围上来,话筒递到赵岩面前:“赵警官,您对这个判决结果怎么看?”赵岩避开镜头,看向远处的家属们——他们正互相安慰着,有人在打电话,声音里带着哭腔却透着一丝解脱。“这不是结束。”赵岩对记者说,“对我们来说,案件告破了;但对那些失去亲人的家庭来说,他们需要更长的时间,去面对接下来的生活。”

小李拿着车钥匙走过来,递给赵岩一瓶水:“赵队,我们回去吧。”赵岩接过水,却没有喝,他看着王女士抱着相框,慢慢走向路边的公交车站,相框上的照片在阳光下,显得格外刺眼。“走吧。”赵岩说,转身走向警车。车窗外,法院的大门渐渐远去,他想起半年前那个雨夜,河湾村的泥地里,那枚被雨水冲刷的烟头——如果当初能早点找到线索,是不是就能少一些破碎的家庭?

警车驶进警局大院时,技术科的小王跑过来,手里拿着一份文件:“赵队,陈建明的死刑复核材料已经整理好了,随时可以上报。”赵岩点点头,接过文件,指尖触到纸张的温度,突然觉得无比沉重。他走进办公室,打开窗户,秋风带着梧桐叶的气息吹进来,落在桌上的案件卷宗上。卷宗的封面上,“陈建明故意杀人案”几个字格外醒目,而在卷宗的最后一页,贴着一张照片——那是七个家庭的全家福,被拼在一起,像是一道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

赵岩拿起笔,在卷宗上签下自己的名字。他知道,这场案件的法律程序即将结束,但那些被摧毁的生命,那些永远无法弥补的伤痛,会永远留在每个人心里。就像法院门前的梧桐叶,落了又长,却再也回不到最初的模样。